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調整為不高於4200元
4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於調整本市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放寬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提高補貼標準,進壹步加快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4200元
根據新政,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市場租房補貼: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4200元;2.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
市場租房補貼收入申請條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調整為不高於4200元,家庭住房和資產條件保持不變。
補貼標準大幅度提高 分六檔補貼
市場租房補貼標準考慮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場租金水平等因素,根據保障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水平,分六檔確定。
除懷柔、平谷、密雲、延慶外的其他區,2人及以下戶最高補貼標準2500元,最低補貼標準1000元;3人及以上戶最高補貼標準3500元,最低補貼標準1200元。
懷柔、平谷、密雲、延慶四區市場租金水平較低,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按全市標準的60%確定。
加大部分家庭市場租房補貼力度
鼓勵核心區家庭承租中心城區以外房源。東城區和西城區家庭租賃城六區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賃合同依本市規定辦理租賃備案登記的,經申請家庭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認定後,可提高兩檔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提高後的租房補貼標準不超過第壹檔補貼標準。
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或患重大疾病人員以及家庭成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的,依申請可提高壹檔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標準不超過本市確定的最高補貼標準。
政策實施後,本市將進壹步加強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定期開展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的資格復核和動態監管,重點對家庭人口變化、實際租住情況等進行核實,防範騙租騙補行為發生。
市住建委表示,新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公眾可於4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反饋:郵箱:zbbfzghc@126.com 文/本報記者 朱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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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昨起開通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遠程渠道
本報訊(記者 張欽)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昨天起在北京正式開通。北京市納稅人可開通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遠程辦稅渠道。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便於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已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稅務機關將優先處理約定時間段的退稅申請。
按照去年起全面實施的新個稅法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個人辦理上壹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時間。此前,我國已有雲南、山西、遼寧、吉林、江蘇、廣東、海南、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先後開放了個稅匯算遠程辦稅功能,很多納稅人也已經收到了退稅。不過,北京、湖北等地則壹直未開放個稅匯算遠程辦稅。
那麽,究竟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呢?根據有關法規,個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後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的話,那麽就需要關註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其中,預繳的稅款高於全年應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獲得退稅。不過,如果這部分人放棄退稅的話,可以不進行年度匯算。換句話說,如果多預繳了稅款,申請退稅是權利,無論多小的稅款都可以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並申請退稅;但如果放棄退稅,那麽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對於預繳的稅款少於全年應納稅款的,則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並補繳稅款。同時,為進壹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如果納稅人的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匯算補稅或者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的,那麽納稅人無須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也無須補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