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申報增值稅時需要提交發票,而專門用於增值稅申報的發票即為“專用發票”。專用發票具有稅控標識、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等信息,可以作為憑證證明企業支出和稅負情況。但是,有些企業可能會通過虛開專票來進行非法獲利,造成國家財政損失。因此,對於專票虛開行為,國家采取了壹系列政策來規範並打擊此類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規,壹張及以上的專票虛開行為會被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如果情節嚴重,涉及較大金額乃至組織犯罪,相關責任人員可能會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和懲罰。需要註意的是,對於企業而言,虛開專票不僅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還會影響企業聲譽,並可能導致各種法律風險和行政責任。因此,企業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和規定進行發票管理,避免出現專票虛開等違法行為。
如何避免專票虛開行為?企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避免專票虛開行為: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合理的流程和制度;確保發票真實、合法、準確,並依據實際情況適時索取納稅人證明材料;嚴禁公章外借、私自塗改、變造、偽造發票,避免與不良商家合作。此外,企業還可以主動向稅務機關申請認證服務,對專票進行認證和核對,切實避免專項發票的虛開情況。
專票虛開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正,是壹種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在實踐中,企業應當加強發票管理、落實內部制度、積極響應稅務機關的監管措施,以確保合法合規運營,維護企業形象和品牌價值,保證公司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