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的專享附加扣除包含這些方面: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每個子女1000元/月,夫妻雙方可各選擇扣除50%。扣除條件:從子女年滿3歲的學前教育階段,壹直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繼續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壹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扣除條件: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產生的費用可由父母壹方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1000元/月扣除條件: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首套住房,包括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5、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他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按1100元/月扣除,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800元/月扣除。扣除條件:夫妻雙方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
6、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獨生子女2000元/月,非獨生子女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2000元/月。扣除條件:被贍養人為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