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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幹部作風的幾點做法

第壹,轉變工作作風,必須加強思想教育。

要加強領導幹部特別是壹把手的思想教育,進壹步增強自律、自我監督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壹是加強“基礎理論”的學習,通過學習增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意識,把運用人權的過程作為對事業負責、對組織負責、對人民負責的過程。二要建立科級幹部信用評級制度。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除參加規定的科目學習外,還要自學壹定科目,保證每年學分不少於規定科目,同時結合自身思想實際,撰寫黨性分析材料。三要加強警示教育。要進壹步建立領導幹部特別是“壹把手”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辦事,堅決克服有法不依、以權壓法、以權代法的現象,堅決落實領導班子壹把手季度述職制度,加強監督管理,使每壹個領導幹部都做到不為名利、物欲、人情所累。

第二,轉變工作作風,必須嚴於律己。

首先是嚴格的政治紀律。從廣義上講,就是要與上級黨委保持高度的政治壹致。具體來說,就是堅決維護領導班子的核心地位,不折不扣地執行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誰也不能特別,要在思想、目標、節奏上統壹。絕不當面壹套,背後壹套,臺上不說,臺下亂說,更不用說在職工中發表或傳播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絕不聽信和傳播政治謠言。其次,嚴格組織紀律。政治素質不高,即使工作能力強,也決不能放在重要領導崗位上,決不允許個人與組織討價還價,必須無條件服從組織,服從大局。三要嚴格工作紀律。要規範自己的言行,別人要求做的先做,別人不要求做的先不做。黨委會議作出的決定,我們要認真貫徹執行,決不能以任何借口加以歪曲和變通。該執行的就執行,不該執行的就不執行,甚至搞政策和對策,要堅決杜絕。

第三,改變工作作風,要建立良好的工作習慣。

要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習慣。切忌空談和浮躁。如果我們經常總結和反思自己的工作,就不難發現,我們的很多工作,想法好、論點好、措施得力、進展順利,最後都失敗了、夭折了。原因是什麽?問題不在於決策,不在於前期,而在於最終的操作,最終問題的解決和執行。根本原因是我們的工作不夠具體、深入、細致。很多工作,只要我們用心去做,壹定會有辦法的。有辦法就有辦法,有資金,有技術,有項目,就有成果。要大力倡導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堅決反對催,不催不動,甚至催也不動的思想。要有壹種精疲力盡、全然忘我、沈迷其中的精神狀態,要有壹種勤奮細致的工作態度,要有壹種做好、精益求精、爭創壹流的工作標準,要有壹種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的堅強意誌。

第四,轉變工作作風,必須增強團結協作意識。

團結問題事關全局,是做好工作的保證,是工作作風的具體體現。團結出凝聚力,出戰鬥力,出生產力,出政績,出人才,出幹部。沒有團結,就沒有合力,沒有熱情,沒有心,沒有氣,沒有力,個人能力再強也不行;沒有團結,想做事的人做不了事,想進步的人也進步不了。在團結方面,要努力做到“兩講三多四不”“兩講”,即大事講原則,小事講作風。在是非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絕不含糊;在小事上要更加謙遜和體諒他人。“三多”,即多溝通,勤聯系,勤交心,勤交心,而不是交流;多理解。同誌相處,分析問題,處理問題,要多關註別人的優點,自己的缺點,多體諒和理解別人。多規範,隨時隨地工作,註意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言行,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到位不越位。“五不”,即不要猜測,不要無緣無故地猜測別人;不懷疑,不懷疑別人;不要聽,不要聽別人片面的話;不信謠,不傳謠,不聽小道消息和馬路新聞。使大家真正做到想壹處、使壹處、說壹處、做壹處,同心同德,形成合力,推動工作。

五、轉變工作作風,必須廉潔。

清官就是肯幹、能幹、成功,清正廉潔。這是對各級領導幹部工作作風的具體要求,是人們判斷壹個領導幹部是否值得信賴的重要依據,是壹個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底線要求。怎樣才能做壹個清官?大量事實證明,領導幹部加強修養,提升境界,不可能壹蹴而就,也不可能壹勞永逸。他們需要為培養和樹立六種意識而不懈努力: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信仰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意識;自律和自省意識;對權力神聖性的恐懼;嚴格按照程序和制度辦事的法律意識;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民主意識。“清正廉潔”這個詞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如何做到這壹點,首先要“各就其位”,這樣才能思考、工作、努力。要註重選拔對創業有熱情、對做人有熱情、個人能力好、群眾反映好的“三好”幹部和“三情”幹部,在全區營造幹事創業、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要樹立崇尚實幹的導向,註重選拔務實、勤奮、默默奉獻、不張揚、不跑官的幹部;要樹立重視基層的導向,註重選拔基層和生產壹線的優秀幹部,選拔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艱苦奮鬥的優秀幹部;要樹立鼓勵創新的導向,註重選拔解放思想、作風紮實、勇於創新、開拓進取的幹部;要樹立群眾公認的導向,註重選拔想幹事、能幹事、能成事的幹部,得到群眾擁護。要“治庸、治懶、治散”,對工作作風不紮實、觀念陳舊、沒有艱苦奮鬥意識、“不能做事”、“政令不通”、“政策硬、執行軟”、行政不作為的幹部進行處理,決不能讓那些為人民幹事謀利益的崗位整天吃飽飯。通過樹立、貫徹、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獎勵那些做出突出貢獻的幹部,支持那些剛正不阿的幹部,激勵那些清正廉潔的幹部,鞭策那些矮化的幹部,教育那些跟風的幹部,約束那些投機鉆營的幹部,懲治那些腐敗的幹部,進壹步提高選人用人水平。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的同時,要完善監督機制,提高執行效率。首先要加強監管。充分發揮各級機關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大對不在狀態幹部的查處力度,勇於處理“空”“假”,勇於處理“漂”“浮”,切實講真話、知實情、辦實事、求實效。要把幹部作風建設體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抓得住的,定得住的。壹步壹個腳印,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通過提高執行力,讓執行力有章可循,責任“無縫覆蓋”,做到人人有任務、人人有責任、人人有壓力,從而改變執行力差的壞習慣。其次,要加強監管。要緊緊抓住“不落實的事”,嚴肅批評“不落實的人”,對已完成的上報結果、正在處理的進度,以及工作不到位、行動遲緩的原因,查找原因,確保政令暢通,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重視考察結果的運用,將其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作為晉升的重要依據。第三,拓展監督渠道。要以“講黨性、講品行、作表率”為重點,認真落實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和“壹把手”季度報告制度,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經常性監督,及時解決幹部管理中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把監督關口前移,既要考察幹部的“工作圈”,也要考察幹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讓幹部時刻陶冶從政之德,時刻思考貪婪之害,時刻自律,敬畏組織、敬畏群眾、敬畏法紀,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和服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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