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以出售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為基礎繳納增值稅。但是,營改增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與營改增後不同,也與房地產企業和非房地產企業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1.轉讓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並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收費公路勞務派遣服務和通行費抵扣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的規定,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無論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無論是房地產企業還是非房地產企業,都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可以按差額繳納增值稅,即以土地使用權原價扣除總價和價外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不選擇差額稅的,應當按照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非房地產企業納稅人轉讓1,2016年5月以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由於現行政策的原因,對於5月1,2065438之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沒有規定差額納稅。因此,非房地產企業的壹般納稅人,在2065438年5月1日之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在建造房屋後出售的,應當以作為銷售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不得抵扣土地價款),按照11%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非房地產企業納稅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2016年5月1日轉讓後的土地使用權,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3%的稅率計算應納增值稅。

三。房地產企業轉讓1,2065438年5月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征收增值稅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18號),房地產開發企業壹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以及扣除實物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所謂自我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設基礎設施和房屋。可以看出,房地產公司在銷售“自開發”房地產項目時,考慮到受讓方土地價款無法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采取了靈活的方式,即已支付的土地價款可以抵扣銷售額。但房地產企業中的壹般納稅人在2016年5月1日之後,未在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待轉讓土地未經開發直接轉讓的,按轉讓的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土地價款不能從應稅銷售額中扣除。房地產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取得2016年5月1轉讓後的土地使用權,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3%的稅率計算應納增值稅。

  • 上一篇:北京天壹批發攻略北京天壹批發市場地址
  • 下一篇:組織中醫藥法宣傳活動總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