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應稅服務範圍註釋中將“裝卸搬運”歸類為“物流輔助服務”(適用稅率為6%)。
對於同壹筆業務,不同地區稅務機關對稅目的界定不同,不利於維護稅法的嚴肅性,也不利於納稅人的正當同業競爭。
9號公告明確,自2020年5月1日起,委托納稅人對垃圾、汙泥、汙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通過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
1.經填埋、焚燒等專業化處理後不產生貨物的,受托方在提供“現代服務”中屬於“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專業技術服務屬於“現代服務——R&D與技術服務”之壹,是指氣象服務、地震服務、海洋服務、測繪服務、城市規劃、環境與生態監測服務等專項技術服務。
業務分析1:由於垃圾處理公司直接焚燒垃圾,不產生任何物品,因此收取的處理費應按專業技術服務征稅,適用6%的稅率。
2.如果貨物經過專門加工生產,且貨物屬於委托方,受托方提供“加工服務”,其收取的加工費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業務二分析:相當於委托加工業務,即建築公司(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建築垃圾”,委托建築垃圾回收公司(受托方)加工貨物——再生磚,收取加工費。建築垃圾回收公司收取的加工,按“加工服務”征稅,適用13%的稅率。
3.貨物經過專門加工生產,屬於收貨人的,收貨人提供“專業技術服務”,收取的加工費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收貨人將產生的貨物用於銷售時,適用該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業務三分析:垃圾處理公司相當於兩塊業務:
壹是受政府部門委托,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收取處理費。
二是焚燒垃圾發電,賣給電網公司。其中,第壹項業務按“專業技術服務”征稅,適用6%的稅率;第二種業務按照銷售時的電力產品銷售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