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組代償債企業所得稅處理時需註意兩點事項:壹是納稅主體的確認;二是重組業務經濟實質的正確判斷.
1.該項股權質押業務涉稅.
該項股權質押業務實質上是A公司以轉讓所持有的甲公司50%的股權為代價,為甲公司償還債務,應分解為轉讓股權和代為償債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2.股權轉讓收益的確認.
股權轉讓收入金額的確認.A公司將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權的50%的質押給乙公司,股權轉讓收入的金額應依據其轉讓股權占全部老股東轉讓股權的比例與全部老股東代償債總額(5億元)計算的實際償債金額確認,即按照A公司實際代甲公司償還的債務金額4000萬元(400÷5000×50000)確認,而不應按照該部分股權在丙公司借殼上市後通過二級市場減持的交易金額5000萬元確認.
股權轉讓成本的確認.A公司主管國資部門以追加投資的形式將持有的甲公司800萬股國有股(每股1元)股權劃轉給A公司,其實質是以非貨幣資產(股權)對A公司進行投資.A公司應按每股1元確認收到的股權的投資成本.故A公司轉讓的50%的股權投資成本應為400萬元(800×1×50%).
股權轉讓收入的確認時間.《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A公司股權轉讓行為在質押股權時已發生,轉讓協議已生效,但並未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因此在質押股權時暫不確認股權轉讓收入.A公司應於該部分股權在丙公司借殼上市後通過二級市場減持並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該項股權轉讓收入的實現.
綜上,A公司該項股權轉讓收益為3600萬元(4000-400),股權轉讓收入的確認時間為該部分股權在丙公司借殼上市後通過二級市場減持並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即2012年12月.
3.代償債支出不能稅前扣除
A公司認為,其是以股權投資業務為主業的投資型企業,以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權質押抵償甲公司的債務,是為了避免因甲公司退市造成該項股權投資損失,該項代償債支出是其應承擔的甲公司的重組代價,是與其股權投資業務相關的支出,應予稅前列支.
稅務機關認為:A公司與甲公司均為獨立的企業法人,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兩公司均是獨立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A公司持有的對甲公司的股權投資若發生投資損失,可依照稅法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但A公司代甲公司償還債務的支出屬於與其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4.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稅前扣除有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資產重組後之前的債務怎麽算
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的,公司重組前的債務由重組後的公司繼承,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的程序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壹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並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壹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資產重組中代償債的企業所得稅處理要註意納稅主體的確認和重組業務經濟實質的正確判斷.大家可以參考上文,我們最好在理解中記憶,並且關註政策的調整,要繳納什麽稅,要看妳企業經營什麽業務!更多相關會計資訊內容盡在本網,大家快來本網圍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