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稅率
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20%。
2.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股權的轉讓方為納稅人,接受股權的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三,納稅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應當於次月05日內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壹)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經簽署並生效;
(三)受讓方已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享有股東權益;
(四)國家有關部門的判決、登記或者公告生效;
(5)已完成以下行為:1。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轉讓;2.以股權對外投資或者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3.以股權清償債務;4.其他股權轉讓行為。
(六)稅務機關認定的有證據證明股權已經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四,納稅地點
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
動詞 (verb的縮寫)財產轉讓收入的計算
財產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收入-股權原值-合理費用
(1)股權轉讓收益的計算包括:1。轉讓方因股權轉讓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及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2.違約金、賠償金等貨幣、資產、權益等。3.納稅人根據合同滿足約定條件後的後續收入。
(二)股權原值的計算:1。以現金出資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和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2.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應當按照投資時或者經稅務機關批準的與非貨幣性資產價格和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其原值;3.通過無償劃轉取得股權,按照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4.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且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增加額與相關稅費之和確認新轉增股本的原始股權價值;5.除上述情況外,股權原值應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
(3)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相關稅費。
六、下列情況,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的,按股權轉讓收入核定征稅:
(壹)申報的股權轉讓收益低於該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
(二)不合理無償轉讓股權或股份
股權轉讓收益明顯偏低,但被認為是正當的:
(壹)因國家政策調整,被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股權低價轉讓的;
(2)將股權繼承或轉讓給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方負有直接贍養或扶養義務的贍養人或扶養人;
(三)有關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本企業職工持有的不可轉讓股份的內部轉讓,並有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真實的相關資料;
七、主管稅務機關核實股權轉讓所得的方法如下:
(1)凈資產驗證法
1.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者對應於股權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2.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未出售的不動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20%以上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2)類比法
1.參照同壹股東或同壹企業其他股東在相同或類似條件下的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2 .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核定同行業企業股權轉讓收入。
(三)采用上述方法難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核定。
註:上述自然人股東的權益或股份不包括:
(壹)轉讓投資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股權或股份
個人投資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應全部計入生產經營收入。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項目,應適用5% ~ 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國稅發(2011)50號,財稅(2000)91號,
(二)個人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股轉讓以及其他有特殊規定的股權轉讓。
目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轉讓有單獨文件。
政策依據:財稅字[1998]61,財稅[2009] 167,財稅[2010]70財稅[2011]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