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覺得彩禮是可以要的。至於彩禮的多少,雙方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來決定。壹旦彩禮談妥,雙方都不能反悔,更不用說就以各種借口臨時提高價格,索要更多的錢。我覺得這是壹個人最起碼的道德底線。
讀者王軍來自壹個小縣城。17歲外出打工,去過工廠,做過服務員。現在他是個快遞員。雖然步入社會多年,但沒有染上任何惡習,不抽煙不酗酒,只是偶爾朋友聚會時會小酌幾杯。幾年下來,他攢了不少積蓄。
去年春節,他父母托人給他介紹了壹個對象。這個女孩不太漂亮,但她的外表很漂亮。另外,當時和王軍同齡的女生很少,錯過這次不知道什麽時候能遇到下壹個。兩個人見了面,聊了壹會兒,彼此都有好感。後來王軍幾次約女孩出去玩,每次都給她買東西。過了幾天,他們的婚事就定了。
按照我老家的習俗,如果雙方要訂婚,那麽男方需要給女方壹定的彩禮費,也就是農村俗稱的“彩禮”。經過媒人的來回傳話,最終雙方約定彩禮654.38+萬。雖然這個數字有點高,但好在女方比較講道理。女方說這個654.38+萬彩禮包含了到婚禮當天的壹切。男方只需要帶壹些禮物去接新娘,不需要額外的錢。
訂婚後,王軍回到城裏繼續工作。這份禮物幾乎沒花掉王軍的積蓄。到了要結婚的時候,兩個人要拍婚紗照,租婚車,辦婚宴。這些零零碎碎的東西加起來費用很大。今年中秋節,雙方父母都把婚期給完全留了下來,於是王軍和她的另壹半開始準備婚紗照,買壹些結婚用品。
在劉德華《今天》的陪同下,王軍帶領10全包婚禮車隊到女方家門口,但就在王軍準備接新娘的時候,新娘的母親出來說:“如果妳要接我女兒,按照習俗,妳得再交5萬車費,否則拿不到。”王軍被這句話驚呆了,因為壹開始就說的很清楚,怎麽會突然出現這個“上車費”呢?
經過壹番交涉,新娘的母親根本不松口,還要再交5萬元。這時候王軍有點惱火,無法接受女方臨時變心的結果,覺得女方吃相太難看。王軍氣憤地說:“我就是不拿錢。妳不讓我拿,我就不拿,我們就斷了婚。”新娘的母親毫不示弱地回擊。壹氣之下,王軍領著車隊回去了。
大約過了壹個星期,王軍接到了女孩的電話。她在電話裏說:“五萬的車錢我不要。這段婚姻能不退嗎?改天再結婚吧。”
聽到女孩這樣說,王軍開始大驚小怪。他心裏猶豫著。他心想:“雖然他們做了錯事,但我也不知道我斷了婚以後什麽時候還能再結婚。現在他們已經承認了錯誤。我應該同意這個要求嗎?”
另壹種聲音說:“他們之所以認錯,壹定是知道自己錯了,或者其他方面壓力很大,所以主動妥協。對於這種變節的人,絕對不能手軟,壹定要斷了婚,哪怕是單身,也不能再嫁。”
這兩個聲音讓王軍苦惱不已,於是他向我求助。我在給王軍的回復中告訴他,不管出於什麽目的,既然女方主動妥協,答應不要所謂的商業車費,我覺得應該給他們壹個機會。
但是,在選擇新的約會對象之前,他們必須做出承諾,絕不臨時變卦,否則將雙倍彩禮。如果他們同意許下承諾,繼續邊疆也不錯。如果他們不同意這麽做,說明他們壹點誠意都沒有,那就沒必要繼續了。壹周後,我收到了王軍的回復,他說女方願意許下承諾,雙方擇日結婚。
莎士比亞曾說:“如果妳在感情中加入任何不屬於自己的算計,那麽妳的感情就不再是感情了。”。
所以在此奉勸,彩禮本來就是對婚姻的祝福,不要貼上牟利的標簽。妳要知道,為了利益的婚姻是以悲劇收場的。
比起孩子的幸福,多出來的“5萬車費”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