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比如北京的企業在北京註冊獲得壹個組織機構代碼,上海的企業在上海註冊也獲得壹個組織機構代碼,這兩個組織機構代碼有沒有可能會重復?不可能,因為前提應有執照,且編碼時各省數字段國家有標準規定。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組織代碼證是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的證書,證明企業組織已登記成立,證書上有壹個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經常用到,,壹般發壹個正本,壹個副本,和壹個IC卡,
附
《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辦證指南
組織機構統壹代碼標識制度
為了發揮國家監督管理體系整體效能、強化管理,國務院於1989年發文(國發198975號),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行組織機構統壹代碼標識制度,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GB11714-97),賦予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民間機構、企業和其它依法成立的組織機構壹個唯壹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標識。
二. 《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12月1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九屆5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稅務、工商、人事、民政、計劃、統計、金融、保險、勞動保障、財政、經貿、公安、海關等部門在各自業務管理活動中,應當使用機構代碼”;組織機構必須按規定辦理《代碼證》的申領、換證、變更、年檢、註銷等手續。
三. 《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IC卡副本申領
各類組織機構,包括機關、人民團體、政府辦事處、事業單位、企業、企業駐粵機構、工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律服務機構、有納稅行為的內設機構和其它依法成立的機構,自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的同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領《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領《代碼證》需提供以下資料: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登記部門核發的有效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體見附表;《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報表》(由代碼中心提供),申請表上需加蓋公章;
四.《代碼證》及IC卡副本到期換證
組織機構在《代碼證》標示的有效期滿前30日內,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換證換卡手續。所需資料與申領代碼證相同。
五.《代碼證》及IC卡副本年度審驗
已申領《代碼證》及IC卡副本的機構,每年在《代碼證》申領月份內,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年度審驗,辦證部門不再另行通知。辦理年檢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已辦理當年年度檢驗的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正、副本及IC卡副本。
六. 《代碼證》及IC卡副本變更換證
《代碼證》登記內容――機構名稱、機構類型、地址、法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應在核準變更30日內,到原發證部門辦理變更換證手續。辦理變更手續需提供以下資料:新的登記證書、變更批文原件及復印件;交回原《代碼證》正、副本及IC卡副本。
七.《代碼證》及IC卡副本遺失補辦
遺失補辦需在《廣州日報》、《羊城晚報》或《南方日報》任壹份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列明機構名稱、機構代碼和所遺失的代碼證及IC卡副本,憑報紙到原發證部門補辦。
八.《代碼證》及IC卡副本註銷
組織機構依法終止,其負責人應自登記證書核準註銷30日內,到原發證部門辦理《代碼證》及IC卡副本註銷手續,《代碼證》註銷需提供以下資料:登記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核準註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正、副本;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表》壹式兩份,審核後返回壹份。
九.交款及領取證書
辦理《代碼證》及IC卡副本申領、變更.換證、補辦需繳納證書費:148元/套(1正1副1卡),憑辦證部門所開《省級行政性收費繳款通知書》到廣州市內建設銀行支行或辦事處壹級的代收網點交納證書費。憑銀行收款收據和辦證回執單,按回執單上的領證日期領取《代碼證》。廣州市外的機構,可在當天繳款後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