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應該有勇往直前的精神,這是我們律師在辯護時所喜歡的...
2019年9月14,宿遷看守所劉金喜律師會見,胡金花拒絕在授權書上簽字。
2065438+2009年9月23日,我到宿遷市看守所會見趙忠昌律師,但胡金花仍拒絕在授權書上簽字。
2065438+2009年9月24日,家人堅持為我辯護,但胡金花在宿遷看守所庭前會議上,解除了我和律師劉金喜的辯護權。
2065438+2009年9月27日,、郝律師在宿遷法院被剝奪辯護權。但法院妥協,同意胡金花的丈夫和另壹名律師韓卓出庭辯護;
2065438+2009年9月28日,寒浞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吳向東參加以下法庭訴訟:
2019年10月23日,19,胡金花家屬未通知律師韓卓單獨參加庭前會議。會後,他們表示不再委托韓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進行辯護,他們找了壹大堆借口。
在這種情況下,我和同事聽到壹次又壹次的拒絕,“董總您好,庭前會議已經開過了,法院拒絕聘請律師。庭前會議五分鐘就結束了。”“張法官當了審判長、人民陪審員,不讓我們發言,強行結束。”
案例介紹
被告人胡金花對政府的拆遷補償安置不滿,於2012開始逐級上訪,不到敏感區域上訪。泗陽縣公安局迫於政府績效考核壓力,對胡金花作出多次行政拘留處罰,其中2014+17、218+06行政拘留10天。後於2019年5月25日被泗陽縣公安局以敲詐勒索罪、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刑事拘留。2019年7月1日,泗陽縣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2019年7月31日向泗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現羈押於宿遷看守所。
處理案件的書面記錄
跑到天安門廣場割腕的上訪者胡金花因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漢卓律師事務所接受家屬委托承辦此案,但被告人胡金花不信任任何律師,不合作的當事人最為難纏。我們都很頭疼,同時司法機關斷了消息,家屬怕自己無力辯護,受委屈,堅持要聘請我們。
劉金喜律師回憶說,他在09年9月19日會見胡金花時,發現他被司法機關嚴重洗腦。
我的律師回憶起那天2019年9月23日的會面,卻讓我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律師回憶,2065438+2009年9月27日庭審時,王(其丈夫)多次高喊“必須委托律師辯護”,法庭才妥協,與另壹名律師進行辯護。
預審會議記錄
董延國律師回憶,2065438+2009年9月24日,在宿遷看守所參加庭前會議…
董:審判長,我提交了委托手續,收到了起訴書。
庭審:本周五開始庭審,妳要放棄答辯期。
董:好……審判長,這位實習律師要壹起出庭。
試用:不允許。
董:好吧……
董:書記員,請您看壹下我的委托程序和起訴書好嗎?(書記員和法官審核委托手續,接受委托手續,將起訴書交給董延國律師)
董:這是壹些庭前會議的材料,我會提交給法院的。(法官領取庭前會議材料)
董:我不同意放棄答辯期。您的請求是錯誤的、非法的和無效的。(法官外出10分鐘)(檢察官到看守所審判庭)
董:檢察官,這是開庭前會議的材料。給您(檢察官收到庭前會議材料)(法官將在10分鐘後返回審判庭)
董:審判長,根據《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2005年9月2065438+16)第三條規定,依法保障律師出庭的權利...應該允許有助手的律師出庭。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律師可以根據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攜帶律師助理參加庭審。
審判長,如果您不允許趙宗昌的見習律師出庭,我將申請您回避,理由是這妨礙了辯護權。
庭審:……(近30分鐘,法官和檢察官壹直在研究辯護人的庭前會議材料)
(胡金花進入法庭)
庭審:董律師,請先收回庭前會議材料。
董:審判長,我好不容易交上來的材料就不收回了(笑)。
審判:審判將在法庭上進行。
h:(舉手)法官,我想發言。
法官:閉嘴。
試用:驗證身份…
胡:我要被取消律師資格。我不想要律師為我辯護。我想進監獄。我要被判無期…
董: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辯護人是合法委托的。胡金花擁有最終決定權。如果他親自在委托書上簽字,辯護人將立即離開法庭。
胡:我什麽都不會簽……
董:可以立案,辯護人可以退庭。
董:在離開法庭之前,審判長和辯護人解釋了以下問題,並提請合議庭註意:1。關註胡金花的身體狀況,是否有能力出庭受審;2.胡金花被控尋釁滋事罪案件檢察機關回避申請書1份,胡金花被控尋釁滋事罪案件管轄權異議書1份,非法證據排除單元4份,在辯護人享有合法辯護權的情況下合法提交。請歸檔備案,庭前會議的所有內容都要錄音並簽字備案。
後來我放下6份材料,參照911文件,申請回避、管轄權異議、非法證據排除清單等完成,和趙宗昌壹起轉身走了……
司法系統武斷,訴訟當事人不講道理,壹波又壹波的律師永遠是第壹批受害者。宿遷、泗陽的公、檢、法、行政機關壹定很奇怪,怎麽會遇到這麽奇怪的胡金花,很不吉利…
本案中,寒浞所十幾名律師參與了案件的研究,劉金喜、趙宗昌撰寫了庭前會議和答辯材料,董延國連夜修改了6份材料。解聘了寒浞律師事務所的劉金喜、、郝和我四名律師,放棄了壹名即將出庭的律師。然後讓當事人去法院自己辯護,壹定要有法律援助律師幫她維護辯護權。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想起剛入行時壹位資深律師的壹句話“當事人是面對面的……”
北京寒浞律師事務所即日起推出每月之星,以“簡歷+”的形式呈現寒浞律師事務所十月之星,首席運營官、刑事辯護專家董延國律師
郭艷律師
遼寧金溪人,男,6月出生,1970,11,原系黨員,朝陽區優秀黨員,黨員,海澱區律師協會代表,北京市律師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少北拳擊協會會員,冬泳協會會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資格證,中國人民大學商業犯罪研究中心。
自畫像
人生坎坷,真誠。踏實謹慎,誠實坦率,壹直是勇敢的。維護正義是我壹生的追求,正義在人心,正義應盡。我不能完美,但我想清白。
明天就要上映了,刑事辯護之道,期待…
北京寒浞律師事務所
主題:胡金花被控尋釁滋事,檢察院回避申請。
委托人:王
辯護人:董延國律師。
日期:2065 438+2009年9月24日
申請人:董延國,北京市寒浞律師事務所律師。
律師執業證號碼:11101200910226683;聯系電話:18611685100。
申請:泗陽縣檢察院逃避審查起訴胡金花案。
事實原因:
北京市寒浞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胡金花(化名)家屬的委托,指定董延國為胡金花的辯護人。辯護人詳細閱讀了卷宗,會見了胡金花,並分析了整個事件的過程和細節。
被告人胡金花對政府的拆遷補償安置不滿,於2012開始逐級上訪,不到敏感區域上訪。泗陽縣公安局迫於政府績效考核壓力,對胡金花作出多次行政拘留處罰,其中2014+17、218+06行政拘留10天。後於2019年5月25日被泗陽縣公安局以敲詐勒索罪、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刑事拘留。2019年7月1日,泗陽縣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2019年7月31日,泗陽縣人民法院審查起訴。現羈押於宿遷看守所。
基於事實和法律,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申請泗陽縣檢察院全體成員回避本案審查起訴和公訴,理由如下:
第壹,庭前會議要解決檢察機關的回避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七條規定,本案開庭審理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了解回避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庭前會議規則(試行)》第十二條規定,本案辯護人申請檢察官回避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二十四條,檢察長的回避,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其他檢察官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辯護人可以在庭前會議中提出回避問題,妳院應當履行程序並通知人民檢察院。
二、檢察機關已經無法公正地行使檢查權。
被告人胡金花逐級來信來訪,泗陽縣司法機關多次派員接待。泗陽縣的司法機關早就對胡金花懷恨在心。翻閱卷宗,我們也可以看到,大部分證人都是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人員,他們的口頭證詞透露出對胡金花的厭惡。作為整個司法系統的壹個環節,江陽縣檢察院很難沒有抵觸甚至反感,所以起訴結果沒有說服力,無法體現程序正義,無法實現司法公正。
第三,江陽縣已經無法保證司法公正和定罪公平。
雖然胡金花的重復信訪在壹定程度上是違法的,但仍達不到行政處罰的標準,更不用說觸犯了刑法。他在敏感區域的不訪行為,最嚴重的結果也只是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局開出的壹個行政警告。可見,北京市公安局認為被告的行為根本達不到行政處罰的標準。然而,泗陽縣司法機關在未來三次拘留他,這表明泗陽縣司法機關不能在泗陽縣政府的壓力下公正地處理胡金花的案件。泗陽縣檢察院仍以沒有新的犯罪事實起訴本案被告人胡金花。由此可見,在政府的壓力下,泗陽縣的檢察機關無法公平公正地對待胡金花案。
第四,被告人胡金花在偵查階段的回避。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偵查人員回避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回避申請後二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情況復雜的,應當在五日內作出決定。第三十五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後五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胡金花供述2019(證據卷壹P11)“我要求泗陽縣公安局撤。”遺憾的是,截至目前,公安機關未作出回應、告知、舉報、決定或復議。被告人胡金花在接受訊問時申請回避,偵查人員不予理睬,也沒有書面答復。偵查人員的行為完全無視當事人的司法權利,嚴重影響了程序正義和司法公正,是對證據裁判原則的極大沖擊。
綜上,申請人認為,泗陽縣偵查機關已完成本案所違反的程序和規定,泗陽縣檢察機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應當自行回避或者被責令回避本案的審查、起訴、公訴活動。
我在此傳達
泗陽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北京寒浞律師事務所。
律師:董延國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