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規範稅收秩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做好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領用等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開展增值稅發票風險全鏈條快速反應工作。我們壹起來了解壹下: 壹、什麽是增值稅發票風險全鏈條快速反應機制? 增值稅發票風險全鏈條快速反應機制是國家稅務總局為保障國家稅收安全,打擊虛開騙稅風險而建立的稅收風險監管制度。 在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發票領用、發票開具、發票抵扣、納稅申報(出口退稅)等涉稅業務時,利用大數據和風險指標模型對納稅人發票領用風險等級和發票開具預警級別進行評定,實施分類分級管理,並開展增值稅發票風險快速識別和處理。 稅務機關通過稅控開票系統、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電子稅務局等途徑對納稅人進行風險提醒。 二、發票領用環節相關反應機制 對通過稅收大數據評定的高風險納稅人在辦理票種核定、發票領用等業務時,需要到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其中,對辦理票種核定業務的,納稅人法定代表人(業主、負責人)應於10個工作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簽署《發票使用風險提示告知承諾書》並接受稅務約談。 三、發票開具環節相關反應機制 1、稅務機關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企業的行為觸發增值稅發票風險紅色預警,此時無法對外開具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將對企業開展風險事項核查。 2、稅務機關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企業的行為觸發增值稅發票風險黃色預警,此時開具的發票將作為疑點發票。在企業確認交易真實性後,可以繼續開具發票。同時,企業將對確認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發票抵扣環節相關反應機制 1、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上,發現取得標記為紅色異常憑證的,暫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如該業務真實,企業可以聯系開票方,由開票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風險事項核查,開票方主管稅務機關排除風險後,可以繼續勾選抵扣。 2、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上,發現取得標記為黃色疑點發票的,需要對其業務真實性進行承諾。 五、企業對風險等級(預警級別)存在異議,怎樣申請解除? 若企業對風險等級或預警級別存有異議,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請核實風險事項,主管稅務機關依據約談、調查巡查結果對風險等級或預警級別進行調整、維持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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