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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了哪些內容?》

天津住宅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雇主(甲方):

承包商(乙方):

相同的序列號: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監制

利用它來解釋。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宅裝飾工程。本版本合同文本的適用期限為新版本合同文本發布之前。

2.工程承包方(甲方)應為房產的所有人或承租人。工程承包方(乙方)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3.若甲乙雙方直接簽訂本合同,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在本市各市場簽訂,市場主辦單位願意為承包方的履約責任和保修責任提供擔保的,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市場主辦單位各執壹份)。

4.開工:雙方完成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後,材料和施工人員到達施工現場開始作業。

5.竣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包括室內空氣質量檢驗)完成,經承包人、監理單位、發包人驗收合格後視為竣工。

6.驗收:承包人、監理單位、發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字蓋章,或未辦理驗收手續但發包人已入住使用的視為合格。

7.工期延長:指非乙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後,工期的延長..如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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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宅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身份證號碼:

電話:手機號碼:

承包商(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電話:

授權代理人:電話:

建築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本項目設計者: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電話:

擔保人:(市場組織者)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住宅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家庭居室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項目概況

1.1項目地點:

1.2工程裝飾面積:

1.3項目單位類型:

1.4項目內容和做法(見項目報價(附件壹)和圖紙(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用以下方法:

(1)乙方承包所有材料(見附件3)。

(2)乙方承包部分材料,其余材料由甲方提供(見附表2、3)。

1.6項目工期(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付款和工程報價

(1)工程造價: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金額:

(2)報價由雙方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則和優質優價的原則商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表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和安全制造技術壹起編制,作為確定工程價格的依據。

第二條工程監理

工程實行監理的,甲方應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監理公司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和職責通知乙方。

第三條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施工圖及預評價計算

3.1施工圖紙應按以下方式提供:

(1)若甲方自行設計,需提供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壹式三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兩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乙方應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壹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及評估計算的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工程費用中。

3.2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預評價計算必須滿足《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要求。

3.3雙方應對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施工圖和預評價計算書進行簽字確認。

3.4雙方不得擅自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工程。

第四條甲方的工作

4.1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在開工前三天為乙方進場施工創造條件。

4.2施工期間免費供水、供電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的開工手續及應由業主支付的相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規定。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裏的關系。

4.6不得強迫乙方從事下列任何行為:

(1)隨意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門窗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室內鋪壹厘米以上的石頭,建墻,增加樓面荷載。

(4)破壞廚衛地面防水層,拆改熱力、暖氣、燃氣等管道設施。

(5)其他迫使乙方違規經營的行為。

4.7如需涉及第4.6條所列內容,甲方應持有房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4.8施工期間,如甲方仍需使用部分客廳,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甲方應妥善保管客廳遺留物品,並說明註意事項。

4.9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參與工程資料、隱蔽工程和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

5.1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1)未經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除工程中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增加樓面荷載,不得改變原有室內暖氣、暖氣、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汙染環境,不得在每天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從事敲、鑿、刨、鉆等有噪聲的裝修活動。

(3)因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房屋管道堵塞、漏水、停水、停電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4)負責成品工程產品、設備及客廳家具的保護。

(5)保證房間上下水管暢通,衛生間幹凈。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理施工現場。

5.3通過通知網站、統壹宣傳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和履行所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咨詢條件。

5.4如果甲方是少數民族,乙方在施工中應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工程變更

施工期間,如需變更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雙方應協商壹致。合同雙方* * *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和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延長工期的依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應按本合同《甲方供應工程材料和設備明細表》(附件二)和《乙方供應工程材料和設備明細表》(附件三)中約定的方式和內容提供。

(1)對於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甲方應在材料和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質量和環保標準進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乙方應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前,乙方應通知甲方。雙方應接受材料、設備質量和環保標準,並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提供的建築裝飾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有害物質限量》,並具有相關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

(4)壹方對另壹方提供的材料有異議,需要重新檢驗的,檢驗費由其預交;如果檢測後材料確實不合格,檢測費用由對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經乙方驗收並確認交接手續後,乙方負責保管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由於下列原因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工期順延:

(1)工程數量變更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如果由於下列原因導致竣工日期延誤,則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影響工期;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

(3)由於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如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予順延;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工期不予順延。

8.4“雙方認可的書面協議”將作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應嚴格執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標準。

9.2本工程的施工質量應按以下標準執行:

(1)《天津市住宅裝飾工程標準》(DB-29-35-2004)實施。

9.3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有爭議的,應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申請認證;認證過程相關費用由申請人先行支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在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將在以下階段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的驗收;

(3)竣工驗收。

10.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後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交接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書,乙方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

10.3在雙方竣工驗收前,乙方應負責保護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的,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則視為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如果在竣工驗收時,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經濟等方面出現壹些小問題,雙方可以簽訂《關於協商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的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的附件),然後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保修期為正常使用條件下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衛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雙方簽訂工程之日起五年。

10.7本工程自雙方驗收簽字之日起三天內移交給甲方,乙方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

第十壹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按下表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次數、付款時間、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應付金額

第壹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1.2工程進度過半,即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畢,墻面和頂面基層全部按工藝要求完成,門窗和細木茬制品基本安裝完畢,是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項目驗收後,甲方將審查乙方提交的項目陳述..自提交之日起30天內無異議,視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

11.4所有工程款結算後3天內,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壹發票,該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當事人壹方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壹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在兩天內通知另壹方,由責任方承擔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如因乙方責任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在兩天內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並由乙方承擔壹切損失。

12.3因甲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第二、三期工程款,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每延期壹天,向乙方支付延期工程款2‰的違約金(即人民幣元/每延期壹天)。

12.4因乙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每延誤壹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造價2‰的違約金(即人民幣元/每延誤壹天)。

12.5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償:

(1)乙方必須對工程不合格部分進行徹底返工和修補。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為工程延期,賠償甲方實際損失,並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果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綜合治理。因治理原因導致工程延期交付的,視為工程延期,賠償甲方實際損失,並按照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如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後仍不達標,確屬乙方責任,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工程款;如果扣除乙方提供的與不合格無關的材料的成本價後,甲方也對不合格負有責任,乙方可相應降低返還比例。

如果本條沒有約定違約金,違約方應向另壹方支付合同工程價款的%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或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可采用以下方式: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或補充本合同,但如果修改或補充減少或免除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責任,仍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市場主辦單位為乙方履約責任和保修責任提供擔保的,擔保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屆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市場主辦單位應承擔擔保責任。如乙方退出市場,主辦方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年月月年年月月年年。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號碼:

年月日

附表1

工程報價單

編號項目單價數量總金額處理方法和物料說明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備註:本表金額較大的企業可復印作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和設備清單

序列號材料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供應時間供應接受地點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備註:所供材料和設備必須有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檢驗單位的檢驗報告。

附表3

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和設備清單

序列號材料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供應時間供應接受地點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備註:所供材料和設備必須有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檢驗單位的檢驗報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驗收表

驗收時間:年月日

項目名稱:

項目位置:

甲方竣工驗收意見簽字(蓋章):

監理單位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備註:竣工驗收時,仍存在不影響整體工程質量的問題,雙方可協商入住,但必須就竣工後遺留問題簽訂協議,作為入住後解決遺留問題的基礎。

附表5

住宅工程保修

第壹方

甲方代理的電話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號碼

家裝項目地址

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保修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備註:

1.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裝修保修期計算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五年;

2.保修期內,乙方應及時無條件修復因乙方施工和材料不當造成的裝修質量問題;

3.在保修期內,如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造成單板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應酌情收取維修費;

4.本保證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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