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設置8個科室:
(壹)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政務事務、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調研、信息、宣傳和外事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並負責職工醫療保險和計劃生育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監察工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決議、指示;協助黨組抓好全市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及隊伍建設
(四)政策法規科:
正確貫徹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搞好執法監督,執法檢查,涉稅調查處理,查大案件審理,行政復議審議、聽證,應訴,賠償以及稅收政策調研工作和省、市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計劃財務管理科:
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劃,分析檢查稅收計劃執行情況。組織稅款及時入庫;執行會、統工作制度;組織稅收會計核算進行稅收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管理稅收票證;負責全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制訂有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內部審計。
(六)征收管理科:
正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發票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搞好和稅收征收管理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工作。
(七)所得稅管理科:
正確貫徹執行所得稅稅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搞好所得稅政策管理,所得稅優惠政策管理、涉稅調查處理以及減免稅的受理工作和省、市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地方稅管理科:
正確貫徹執行地方稅稅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搞好地方稅政策管理、減免稅政策管理、涉稅調查處理以及省、市局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