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納稅人要求的相關資料。
1.停業登記表;
2.納稅人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停業的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求停業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停業文件;
4.主管稅務機關?已簽發的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5.發票購買簿和未使用的發票;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壹般納稅人性質的公司可以申請停業,但不得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期。停業期間申報為零,對年審影響不大。
到工商部門辦理相關停業登記,上交工商營業執照。
到稅務部門辦理相關停業登記備案,上交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證和剩余未使用的發票,結清所欠稅款。
停業、歇業、復業也經過上述部門批準。
您應在停業前15日內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辦理停業登記。
壹、停業登記所需資料
(壹)停業登記申請書;
(2)國家稅務總局停業批復;
(三)停業前的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和稅收繳款書;
(4)在地稅分支機構領購的所有發票、發票作廢單和發票領購簿;
(五)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單位公章;
(七)其他相關資料。
二。停業稅務登記應填寫的表格
(壹)《XX市地方稅務局停業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
(二)《XX市地方稅務局發票繳銷表》壹式兩份。
暫停營業期滿後,納稅人應及時恢復營業。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停業時間的,應在停業期滿前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續延停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