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壹世改革,18世紀初期的彼得壹世改革是當時俄國社會提出的要求。也是俄國歷史本身發展的必然產物。眾所周知,彼得壹世即位以前,俄國無論在政治、經濟或文化教育方面,都遠遠落後於西歐壹些國家。17世紀末,在尼德蘭和英國,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已經確立,而在俄國依然是落後的封建農奴制生產關系,貴族地主是支配。
第壹、改革軍事,加強國防,奪取出海口
彼得壹世的改革活動,主要是在大北方戰爭期間(1700—1721)進行的,這就決定了彼得的許多改革措施是圍繞著軍事改革而展開的。所以,馬克思認為彼得的“全部事業都是以征服波羅的海沿岸為轉移” 。為了擊敗堪稱歐洲強國的瑞典,奪取出海口,早在北方戰爭前夕,彼得就著手改組軍隊。
1700年彼得下令廢除射擊軍,實行義務兵役制,規定各階層不分貴賤,服兵役壹律平等。彼得在位期間,先後征兵53次,約有284000人被強征入伍。為了提高軍隊幹部的技術和指揮能力,彼得把大批貴族青年派往意大利、法國、英國、荷蘭等國去學習軍事,並以重金聘請外國人在俄國軍隊中擔任要職。
1721年,在俄國著名將領中,有14名是外籍人 。同時,在國內還開辦了各種軍事學校、技術學校和訓練班,大力培養軍事人才。為了加強軍隊的組織性和戰鬥力,彼得壹世親自主持制訂重要的軍事條令和章程。
1716年頒布了著名的《軍事法規》。它總結了北方戰爭的經驗,包含了隊列和戰術訓練的基本原理,確定了軍隊的編制和組織原則。
1720—1722年,又陸續頒布了《海軍章程》,對海上艦隊的編制、戰船的等級、海軍官員相互之間的關系及他們的權利和義務都作了明確規定。彼得在領導海軍建設的同時,並註意對陸軍的集中統壹領導。他根據北方戰爭的形勢發展,幾次調整統帥機構。
1720年,成立了以緬希科夫為院長的“陸軍院”,加強對陸軍的領導。同時註重興建各類兵工廠,生產新式火炮,修築國防要塞和海軍基地。
第二、改革和健全國家行政機構
地方行政機構的改革,早就引起彼得壹世的註意。為了滿足城市商人和手工業者的願望,彼得於1699年下令,在莫斯科成立市政院(不久改為市政廳)。在其他城市建立地方自治署。
為了鞏固地方政權機構,1708年12月8日彼得下令,把全國分成8個省,1714年又增設3個省。各省設總督1人,擁有行政和軍事大權。同時,各省還成立了參議會,其成員從地方貴族中選任。
1719年,在保留省的建制的同時,將全國劃分為50個州,每個州都有壹套完整的行政機構。
1720年在新都聖彼得堡建立了市政總局,在其他城市成立了市政局。根據市政總局的規程,城市居民分為“正規”公民和“非正規”公民兩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