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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營業執照範圍需要什麽材料

變更營業執照範圍需要材料如下: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原件;

3、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

4、公章、財務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證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驗資報告復印件;

8、開戶許可證原件。

變更營業執照需要手續如下:

1、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名稱,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資料;

2、變更住所;

3、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

4、增加營業執照註冊資本,或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的變更登記;

5、減少(指未出調整的)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6、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分別是:

(1)帶上變更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舊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等資料,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2)帶上變更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章等資料,辦理稅務登記證的變更;

(3)帶上以上變更的證件,辦理基本戶開戶許可證、貸款證、各種資質證等證件的變更。

綜上所述,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的登記申請書、登記的委托書、公司營業執的照正本和副本、公司相關章程修正案以及全體股東的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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