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征管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53號);
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壹)單用途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以下簡稱“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取得的預付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人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和充值人開具增值稅壹般繳款書。增值稅專用票不得開具?門票。
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限於在企業內部、企業所屬集團或同壹品牌的特許經營體系內支付商品或服務的預付憑證。
發卡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單用途卡的企業。售卡企業是指由集團發卡企業或品牌發卡企業指定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換卡、退卡等業務的集團或同壹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的企業。
(二)發卡機構發行或銷售單用途卡,辦理相關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按照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商品或者服務的銷售者應當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門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壹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貨款後,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壹般繳款書?票,並在備註欄註明“預付卡結算已收”,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門票。
賣卡人從賣卡人處取得的增值稅是多少?票,作為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獲取預付資金而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四、支付機構預付卡(以下簡稱“多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壹)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多用途卡持卡人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以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和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票證,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票證。門票。
支付機構是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並獲準辦理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的發卡機構和獲準辦理預付卡受理業務的受理機構。
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以外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發行或接受多用途卡、辦理相關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在與支付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特約商戶應當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門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貨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壹般繳款書?票,並在備註欄註明“預付卡結算已收”,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門票。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壹般增值稅是多少?門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獲取墊付資金而不繳納增值稅的證明,留存備查。
九。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23號)附件《貨物和勞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中的分類編碼調整如下內容。納稅人應將增值稅稅控開票軟件升級至最新版本(V2.0.11):
(11)增加6項“無銷售額的非應稅項目”,用於納稅人收款但不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時。
“非應稅項目”下有601“預付卡銷售及充值”,602“自行開發房地產項目預付款”,603“申報繳納營業稅未補開發票”。
使用“無銷售行為的非應稅項目”代碼開具?客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含稅”,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