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
2、擬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以及全局性、綜合性的工作計劃、總結等;
3、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新聞宣傳、通訊聯絡、文秘文檔、保衛保密、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信訪及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1、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科室編制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高專、高中招生計劃;
2、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
3、管理有關單位的基建投資,指導全市的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其實施方案,編制危改規劃、計劃及各種報表、督查全市危改工程實施情況,參與危改資金的分配和監督;
4、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
5、編制直屬單位和市屬學校經費的預決算;
6、管理教育專項經費;
7、負責市屬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監督,審計資本運營情況,組織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
9、負責承辦有關工商、稅務、財政、物價、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及局機關的財務工作。
10、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
11、指導全市教育裝備、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1、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市屬學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2、協助編制管理部門做好局機關、直屬單位、市屬學校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級各類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4、統籌規劃、指導教育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管理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工作;
5、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6、負責管理人事檔案;
7、做好老幹部工作和關心下壹代工作;
8、指導市屬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
9、做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1、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
2、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3、參與研究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措施;
4、管理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學校的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的驗印、發放工作;
5、負責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業務指導和教育教學評估工作;
6、參與職業學校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7、負責以學歷教育為主的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指導全市的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 壹、宣傳國家招生考試政策及有關規定
二、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科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等招生考試工作 亳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是亳州市教育局設置的承擔中小學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學科教學業務管理和對中小學教育教學提供指導和服務的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應用研究。引導廣大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體現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2、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劃,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
3、依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教育科研規劃及課題管理辦法,提出本市的教育科研、教學研究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省級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市教育科研課題的立項和管理。組織對有關課題的驗收和鑒定。做好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
4、組織教學研究活動,。推動和指導中小學開展校本教研活動,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
5、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中心,圍繞學校和教師在課程實施中發生、體驗到的實際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組織形式多樣的教研和課程培訓活動。
6、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市教育局的部署,經有關部門批準,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和補充教材。指導並幫助中小學開發校本課程。開展校際間課程資源的交流。
7、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活動,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指導學校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考核。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承擔考試命題工作,組織和實施考試評卷及質量分析。
8、通過教育學會的各教學專業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教育學術活動。指導縣區各教學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9、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壹、促進電化教育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服務,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
二、開展電教學術交流活動;
三、規劃、協調和組織信息技術、現代教育技術、網絡教育技術、現代遠程教育和電視教育等,舉辦各種學術活動,評選推薦和推廣電化教育研究的成果和經驗;
四、研究電教管理模式、協同有關部門培訓現代教育技術管理幹部、教師、理論研究人員和技術人員等電教人員;
五、交流電化教育信息,協作完成電教教材和資料;
六、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壹、負責轉播中國教育電視臺教育新聞;
二、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必須轉播的節目和當地需要的衛星電視教育節目;
三、組織、制作、播出地方教育、教學節目及地方教育新聞節目。 職責:執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教育工會日常工作;指導基層教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教代會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檢查、督促基層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協助黨政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校)務公開;抓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