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後利潤分配的稅收籌劃
由企業自主進行的凈利潤分配,不管利潤分配政策如何,都不會對企業本身的所得稅負產生影響,但卻會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者(股東)的稅收負擔。因此,稅收籌劃應側重於使投資者(股東)分回的利潤應補繳的稅款減少,即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資者(股東)分回利潤的再納稅。其主要方法有:
1.利潤(股利)分配的稅收籌劃。
對於納稅人從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股利)的稅收調整問題,在《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陸續出臺的補充規定中作了詳細的規定,現歸納如下:
(1)納稅人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股息、紅利,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聯營企業,不退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聯營企業,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股息、紅利應按規定補繳所得稅。
(2)投資方企業發生虧損,對其從被投資方分回的投資收益(包括股息、紅利、聯營分利等)允許不再還原為稅前利潤,而直接用於彌補虧損,剩余部分再按有關規定補稅。
(3)如企業既有按規定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也有不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可先用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直接彌補虧損,再用不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還有盈余的,不再補稅。
(4)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款,準予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是扣除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國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此外,《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也把合夥人及合夥企業分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納入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範圍。
對投資分得利潤的稅收政策,為被投資企業如何選擇合理的分配政策、使投資者(股東)盡量減少稅收負擔,提供了可能。具體做法有:
(1)保留低稅地區被投資企業的利潤不予分配,減輕投資者的稅負。如果投資企業是盈利企業,而且其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應盡可能地促使被投資企業不向或推遲對投資者分配利潤(含股息、紅利),避免或推遲分回的利潤(股息、紅利)補繳所得稅。要達到這壹目的,投資企業可追加對被投資企業控股,從而控制被投資企業的利潤分配政策。
例1:內地甲企業對在經濟特區的乙企業進行投資,股權比例為100%。2001年度甲企業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適用所得稅稅率為33%,乙企業稅前利潤為500萬元,適用所得稅稅率為15%。
若該年度乙企業稅後利潤不進行分配,則甲、乙企業納稅情況如下:
甲企業應納所得稅額=1000×33%=330(萬元)
乙企業應納所得稅額=500×15%=75(萬元)
合計應納所得稅額=330+75=405(萬元)
若該年度乙企業稅後利潤向股東分配60%,則甲、乙企業納稅情況如下:
乙企業應納所得稅額=500×15%=75(萬元)
甲企業經營所得應納所得稅額=1000×33%=330(萬元)
甲企業投資所得應補繳的所得稅額=(500-75)×60%÷(1-15%)×(33%-15%)=54(萬元)
甲企業***應納所得稅額=330+54=384(萬元)
合計應納所得稅額=75+384=459(萬元)
從上述兩種方案的結果可以看出,采用對乙企業稅後利潤不進行分配的方案,比采用對乙企業稅後利潤進行分配的方案少納所得稅額459-405=54萬元。雖然,保留在乙企業的稅後利潤中,以後納稅年度如果分回,仍需要進行稅收調整並補稅,但這樣做至少給投資者帶來了壹筆無息貸款。
(2)股份公司可以采取不直接分配股息,而使股票增值,從而避免投資者(股東)分回的利潤(股息、紅利)補繳所得稅。股份制企業可以把稅後利潤的大部分作為公司的追加投資,使公司的資產總額增加,在不增發股票的情況下,使公司的股票升值,為投資者帶來更多的好處。對於法人股東來說,由於沒有從股份公司分回股息,不存在對分回的股息按投資方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方的部分補稅;對於個人股東來說,由於沒有從股份公司分回股息,不需要繳納股息部分的個人所得稅,其股息部分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上漲得到補償;對於股份公司本身,也可以取得再投資部分的優惠待遇,壯大自身的實力。
2.外國投資者從企業分得利潤處理方式的稅收籌劃。
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特規定了再投資退稅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主要有:
(1)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其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退的稅款。
外國投資者申請再投資退稅的投資,必須是用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得的稅後利潤進行的投資,而且必須在再投資資金實際投入之日起1年內,持載明其投資金額、投資期限的增資或出資證明,向原納稅地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外國投資者在申請退稅時,還應當提供能夠確認其用於再投資利潤所屬年度的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由當地稅務機關采用合理的方法予以推算確定。
(2)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以及外國投資者將從海南經濟特區內的企業獲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海南經濟特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業開發企業,可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適用該種退稅的外商投資企業,除按壹般再投資退稅規定辦理外,應當提供審核確認部門出具的確認舉辦、擴建的企業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證明。如果在規定的辦理再投資退稅期限內,因各種原因而尚未得到有關部門確認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的,稅務機關應按40%的退稅比例辦理退稅。被投資企業在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或再投資資金投入使用後3年內,經考核達到產品出口企業標準時,或者在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或再投資資金投入使用後的第1年內,經考核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時,再按100%退稅率補退其差額部分。
如果外國投資者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的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3年內沒有達到產品出口企業標準的,或者沒有被繼續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應當繳回已退稅款的60%。
上述規定,為外國投資者如何選擇對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回利潤的處理方式來減少稅收負擔,提供了可能。外國投資者可以選擇能降低稅負的方法有:
(1)對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應盡量選擇在中國境內再投資,享受再投資退稅優惠,避免把投資分回的利潤匯回國內。
(2)在進行再投資經營期限決策時,應盡量選擇經營期限在5年以上的再投資項目,以取得再投資退稅。屆時如果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雖應當繳回已退的稅款,但這相當於無息使用了這筆稅款。
(3)在進行再投資項目的決策時,應盡量選擇能被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或產品出口企業的投資項目,以取得100%的再投資退稅款。
稅收籌劃的作用、存在著哪些問題及其應用問題有點大,作用就是合理避稅,問題是很難劃分避稅的合法性,主要應用在有多個子公司或者跨國公司的企業。
再分配的構成包括哪些國民收入再分配是國民收入繼初次分配之後在整個社會範圍內進行的分配,是指國家的各級 *** 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過稅收和財政支出的形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過程。
初次分配是指企業單位內部的分配,其依據主要是效率原則,即根據各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發揮的效率帶來的總收益多少進行分配,高效率獲得高回報。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 *** 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節各收入主體之間現金或實物的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再次調節的過程。初次分配註重效率、再分配註重公平。
預計財務成果怎麽預計?答:做財務預測出具財務報表,從財務報表看妳預計的財務成果,具體方法建議妳看看中級《財務管理》第三章預算管理,這裏我就不詳細說了,太多了!
稅收籌劃分別以哪些稅制要素為基礎依據稅收籌劃的基本策略有六種:包括規避納稅義務、稅負轉嫁、縮小稅基、適用低稅率、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及延遲納稅。
規避納稅義務以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為基礎依據;稅負轉嫁以征稅對象和稅目為基礎依據;適用低稅率以稅目和稅率為基礎依據;縮小稅基以計稅依據為基礎依據;延遲納稅以納稅期限和納稅環節為基礎依據;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以納稅人、稅率和減稅免稅為基礎依據。
稅制要素的內容包括:
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稅免稅、違章處理等,其中納稅人、課稅對象和稅率為稅收制度的基本因素。任何稅種如果缺少這三個要素中的某壹個,均不能成立。每個稅種的要素都需要規定具體的確定的內容。如中國現行的增值稅以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報關進口貨物入境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企業或個人因從事工業制造、商品經營或提供勞務或進口貨物而獲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規定了13%和17%兩檔稅率。
"稅收籌劃"又稱"合理避稅"。它來源於1935年英國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案。稅收籌劃的規範化定義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規定許可的範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Tax Savings)的經濟利益。"
主要內容:
(壹)避稅籌劃
是指納稅人采用非違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稅法條文但實質上違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稅法中的漏洞、空白獲取稅收利益的籌劃。納稅籌劃既不違法也不合法,與納稅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稅有著本質區別。國家只能采取反避稅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斷地完善稅法,填補空白,堵塞漏洞)。
(二)節稅籌劃
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壹系列的優惠政策,通過對籌資、投資和經營等活動的巧妙安排,達到少繳稅甚至不繳稅目的的行為。
(三)轉嫁籌劃
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通過價格調整將稅負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行為。(四)實現涉稅零風險
是指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稅款繳納及時、足額,不會出現任何關於稅收方面的處罰,即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風險,或風險極小可以忽略不計的壹種狀態。這種狀態的實現,雖然不能使納稅人直接獲取稅收上的好處,但卻能間接地獲取壹定的經濟利益,而且這種狀態的實現,更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與規模擴大。
什麽是財務成果類賬戶?
財務成果類賬戶是指用來核算和監督經濟組織在壹定時期(月份、 季度或年度)內財務成果形成,並確定最終成果的 賬戶 。 典型的財務成果類賬戶是“ 本年利潤 ”。
什麽是財務成果形成過程類賬戶?== 什麽是財務成果形成過程類賬戶楊明海,金會琴主編.基礎會計[ M].ISBN:F230.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7 == 財務成果形成過程類賬戶是用來核算企業壹定時期內 財務成果 形成的 賬戶。
什麽是財務成果?它是怎樣構成的?財務成果是企業壹定生產期間經營活動的最終財務成果,是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所實現的各種收入(收益)大於相關費用(支出等)以後的差額。如果收入小於費用,其差額為企業的虧損。
杭州稅收籌劃公司多少錢,杭州會財科技稅收籌劃公司多少錢,沒有標準。能接多少活就能提取多少錢,按勞取酬。
消防報警設備都包括哪些及其分類這個消防報警設備主要是探測器、按鈕、聲光報警器等報警類的和模塊的控制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