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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掛賬應該怎樣做?

1、反映往來掛帳的會計科目有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交款、專項應付款等。

2、企業常用的資產類科目為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當企業銷售產品,貨物已發出,發票已經開出,雖然款項沒有收到但是要做銷售,貨款就要掛帳於應收帳款科目:

(1)借:應收帳款-購貨單位

(2)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貸:主營業務收入

3、而其他應收款主要反映和企業內部職工的往來:如單位采購員出差借用差旅費:

(1)借:其他應收款-采購員

(2)貸:現金

4、應付賬款是企業購買貨物原材料,貨物已入庫,對方發票已到,但是本企業沒有付款:

(1)99借:原材料

(2)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貸:應付賬款-供應單位

而其他應付款也是反映企業通單位內部往來及非產品銷售業務形成的債務等,如企業按照規定計提的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等都在該科目核算。

擴展資料

註意涉稅風險

1、預收賬款是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壹部分貸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壹項負債。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預收賬款的核算應視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預收賬款比較多的,可以設置“預收賬款”科目。

2、預收賬款不多的,也可以不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核算的,“預收賬款”科目的貸方,反映預收的貨款和補付的貨款;借方反映應收的貨款和退回多收的貨款。

3、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清的預收款項借方余額反映應收的款項。

掛賬分類

非主觀故意行為

1、部分企業尤其是工業企業按合同規定收到預收賬款、發出貨物後未將全部貨款結轉銷售收入,未能及時足額納稅;以上偏差並非企業故意偷逃稅款,主要是會計人員對稅法的學習和理解不夠,或誤將預收賬款結算方式當作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進行賬務處理,或認為沒有收到全部貨款及開具發票就可以不記收入而未結轉銷售收入。

2、會計人員在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時間上存在認識上的偏差,會計人員過多的從會計制度角度,考慮謹慎性原則,強調所有權的實際性轉移,而忽視稅法規定的形式要件實現就應納入收入,繳納稅款,混淆“預收賬款”、“分期收款”等結算方式,將本應屬於收款在前,發貨在後的預收賬款誤按分期收款進行賬務處理。

存在主觀故意行為

1、納稅人資產負債表“預收賬款”某壹時間貸方余額為較大。該企業經營產品屬於非緊俏商品,基本上是買方市場,購貨單位先付款後提貨的可能性較小,故檢查重點放到“預收賬款(暫收款)”賬戶。

2、此賬戶反映某壹時間段貸方發生額比較頻繁,故通過抽取調閱發生額較大的憑證詳細檢查。經查閱其業務日報表和銷售部門的發貨記錄,發現付款單位已將貨提走,但發票未開,從而確定為屬於銷售貨物的行為,只是部分余款未結。

3、經過逐項核實,發現該企業將銷售貨款掛“預收賬款”,未轉入“商品銷售收入”,少報銷售額,不繳或者少繳納稅款。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財務掛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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