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時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年度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貨物、勞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當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在其他情況下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在領取財政補貼時,首先要準確判斷是與收入直接掛鉤還是與數量直接掛鉤。與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當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在其他情況下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財政補貼收入意味著什麽?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從財政部門和通過主管部門取得的各類業務經費,包括正常經費和專項經費。在我國傳統的預算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下,資金也叫經費,收到的資金叫撥款。
財政補助收入僅包括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領取的不單獨報賬的預算資金。
(1)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使用的非財政補助資金,如業務收入、營業收入或附屬單位為補助附屬單位正常業務而投入的資金,應作為附屬單位的上級補助收入,而不應作為財政補助收入;
(2)下撥的財政補貼限於特殊用途,要求事業單位單獨核算和報銷時,不應作為事業單位的財政補貼收入,而應作為撥入資金;
(3)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不計入財政補貼收入。
財政補貼收入相關會計分錄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並隨著資產的使用逐步轉入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當企業收到補貼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遞延收入
相關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分階段(以合理、系統的方式)計入損益。
借:遞延收入。
貸款:其他收入/營業外收入
(2)補貼將從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扣除,以反映長期資產的實際取得成本。
2.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貼:
這種補助主要用於補償企業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受益期較短,因此通常在滿足補助所附條件時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