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昆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房地產稅的立法和改革。2011經國務院同意,上海、重慶開展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2013以來,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加快房地產稅立法,適時推進改革”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會同有關方面積極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由於全國各地房地產市場千差萬別,實際情況非常復雜,房地產稅立法需要循序漸進,穩步推進。
在總結房產稅改革個人住房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新形勢,進壹步深化房產稅改革試點,可以在整體改革中發揮示範、突破和帶動作用,加強房地產調控的需求側管理,穩定市場預期,也為今後全國統壹立法積累經驗、創造條件。因此,建議“先深化地方試點,再統壹全國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依法在部分地區開展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為穩步推進試點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根據上述考慮,財政部、司法部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研究起草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
同時,關於制定房地產稅試點辦法和具體實施細則,劉昆表示,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國務院將制定房地產稅試點辦法,明確具體試點政策。試點地區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細化改革試點措施。房地產稅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為確保有效征管,優化納稅服務,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將建立科學可行的征管模式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