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部分內容的公告(A類,2014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3號):“1。將企業基本信息表(A000000)及填寫說明修改如下:
(壹)“107從事非國家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修改為“107從事國家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申報說明修改為“納稅人從事國家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選擇是,其他選擇否”。
(二)在“103所屬行業詳細代碼”的描述中,將判定小型微利企業是否為工業企業的內容修改為“所屬行業代碼06**至4690,小型微利企業判定為享受優惠的工業企業”,不包括建築業。
2.《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與扣除明細表》(A105081)及其填列說明廢止,代之以修訂後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與扣除明細表》(A105081)及其填列說明(見附件1)。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許可使用權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82號,2015),在“四、轉讓許可”的描述中刪除“全球獨占許可”的內容。減讓清單(A107020)第33行“合格的技術轉讓項目”。
四。廢止《應納稅所得額抵扣明細表》(A107030)及其填列說明,代之以修訂後的《應納稅所得額抵扣明細表》(A107030)及其填列說明(見附件2),並相應調整表與表之間的關系。
5.廢止《優惠所得稅減免稅明細表》(A107040)及其填列說明,代之以修訂後的《優惠所得稅減免稅明細表》(A107040)及其填列說明(見附件3),並相應調整表間關系。
六、下列申報表的適用範圍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調整:
(1)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特殊行業準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只要相關費用(包括準備金)在會計核算中發生,
(2)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名單(A107041)由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納稅人填寫。如果高新技術企業虧損,填寫本表第1行至第28行。
七、本公告適用於2015年度及以後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