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物價局?常德市房地產管理局
關於市城區貫徹落實《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
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常價服〔2010〕71號
市城區各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
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湘價服[2010]76號)的規定,結合我市物業服務工作實際,經征求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代表意見,現就市城區貫徹落實《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制定和公布市城區住宅小區公***性物業服務收費、車輛停放服務收費、裝修管理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標準。
(壹)、市城區住宅小區公***性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標準見“附表壹”。
(二)、市城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停放服務按如下規定執行:
1、非規劃區的停車場地占用費市城區指導價格標準為大車100元/月、小車50元/月,摩托車、三輪車壹般不收場地占用費。具體標準及是否收費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或過半數以上業主確定。場地占用費歸產權所有者所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場地占用費可彌補維修資金的不足,也可以用於其他公***開支,具體如何使用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或大多數業主確定。
2、市城區住宅小區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標準見“附表二”。
3、車輛特約保管服務及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協商確定,並簽訂服務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以上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暫行標準。目前省物價局正在制定新的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新辦法出臺後,按新辦法執行。
(三)、裝修管理相關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標準見“附表三”。
(四)、市物價局、市房地產管理局確定的市城區住宅物業服務指導價格標準在具體執行時可上下浮動20%。
二、進壹步明確住宅公***性物業服務收費的管理模式、管理權限及審核、備案程序。
(壹)、住宅公***性物業服務收費的價格管理模式及管理權限按以下規定執行:
1、業主大會成立前未通過招投標方式(按招投標辦法可不通過招投標的)確定的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其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在當地公布的住宅物業服務分項目分等級指導價格內核定。
2、業主大會成立前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的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其收費標準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市定指導價格範圍內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予以確定。
3、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住宅物業服務其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在市定指導價格範圍內協商確定。
4、物價、房產部門須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能,當地物價、房產部門可根據群眾反映或在對前期物業服務進行現場查驗時,降低服務不到位的物業服務費標準。
(二)、住宅公***性物業服務收費的審核、備案程序按以下規定執行:
業主大會成立前未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按如下程序辦理:
1、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銷售(預售)前2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物價部門申報《住宅前期公***性物業服務收費申報審核表》(見“附表四”);
2、物價部門會同房產部門現場查驗,審查核定具體的收費標準;
3、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銷售(預售)前15個工作日備齊相關資料(物業服務資質證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物業服務委托合同、車輛停放服務費申報登記表等)到物價部門辦理《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
業主大會成立前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的物業服務收費,以及成立業主委員會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按如下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填寫《公***性物業服務費備案登記表》(見“附表五”);
2、物價部門會同房產部門對前期住宅公***性物業服務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用設備設施的配備情況進行現場查驗。
3、物業服務企業備齊相關資料(物業服務資質證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物業服務委托合同、車輛停放服務費申報登記表等)到物價部門辦理《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
三、進壹步明確物業服務收費中的有關具體問題。
1、層高2.2米以下的雜屋未改變用途的不收物業服務費。
2、由業主購買(使用)的車庫(位),收取了停車服務費的,不再收取物業服務費,封閉式車庫只按同類型住宅收費標準的50%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再收取停車服務費。
3、已辦理交付手續但未使用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按照90%交納。
4、二次供電由電力企業抄總表,物業服務企業抄分表的,專用變壓器供電的加收6%的損耗,公用變壓器供電的加收4%的損耗;二次供水由供水企業抄總表,物業服務企業抄分表的加收8%的損耗,並按用水量據實平均分攤加壓電費;直供水由供水企業抄總表,物業服務企業抄分表的加收8%的損耗。
5、物業服務費采用酬金制的,及別墅小區、辦公寫字樓、工業、商業等物業服務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
6、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必須在房屋交易合同中與物業買受人預先明確,未明確約定的,業主有權拒絕付費。
7、物業服務收費的其他事項按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湘價服[2010]76號)的規定執行。原市物價局、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公布市城區公***性物業服務指導價格標準的通知》(常價服[2005]1號)及其他與本通知不符的,壹律以本通知為準。
8、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執行。本通知實施前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且尚未到期的,住宅小區公***性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等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到期後按本通知規定執行。住宅小區車輛停放、裝修管理等其他服務及收費標準壹律按新規定執行。
四、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服務價格登記和收費公示制度。
凡屬於政府指導價的住宅公***性服務、車輛停放服務和裝修服務收費均實行服務價格登記證制度,實行亮證收費。各物業服務企業還應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采取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全面公示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即相應的服務等級標準)和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收費政策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包括代收費項目和市場調節價項目)。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統壹公示格式(見“附表七”),其他需公示的項目由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物價、房產部門的要求進行全面公示。
五、按照“統壹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區縣市、西湖、西洞庭管理區、賀家山原種場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參照市城區標準,制定當地住宅物業服務分項目、分等級指導價。
六、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出臺後,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運用各種媒體、各種方式廣泛宣傳,並加強對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指導,加強督促檢查,全面貫徹落實好《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二O壹O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