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社保的新政策,主要變更的就有以下幾點:
壹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
在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裏提到“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
以往社保費都是由稅務代收的,而自新政策推出後,稅務征收就屬於本職了,這也是為了防止某些企業為了控制社保成本而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費用,這壹現象也將會被重點監管和嚴厲打擊。
二、職工養老保險不在允許壹次性繳齊
以往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壹樣都是可以壹次性繳齊的,而在新政策下發後,就禁止壹次性繳齊職工養老保險費了。若是到了退休年齡而養老保險沒有繳滿15年的話,那麽就沒有辦法再按月領取養老金。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壹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