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對單位:買方單位機構代碼證(原件、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賣方身份證原件、機動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
3、單位對單位:買賣雙方單位機構代碼證(原件/年檢有效期內)、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單位對個人:買方個人身份證、賣方單位機構代碼證(原件/年檢有效期內)、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機動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二手車過戶須知 1、買方是外地個人且車輛需落戶無錫的,需辦理無錫市暫住證;;車輛戶主是暫住證的,辦理過戶、提檔時需要原暫住證(過期的補領)。2、《機動車輛登記證書》(2001年10月以前掛牌、過戶的車輛無此證書,過戶前需申領登記證書。丟失補領登記證書的需要車主本人到場)。3、過戶車輛必須具備合法手續,分期付款購買的車在解除抵押之前,以及有經濟糾紛等問題的車是不能過戶的;需要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 4、過戶車輛必須要開到現場,而且在年審有效期內。5、車輛過戶後,車輛的保險和購置稅(小檔)也需要變更。本市過戶只變更保險,購置稅不用變更
6、除帶有營運證手續的藍牌貨車過戶不須換車牌以外其他小型藍牌車輛過戶時必須更換車牌 原有車牌只有原車主才能使用但前提是此車牌必須使用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