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汽車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自2001 1起施行。
車購稅是指買車時要繳納的稅。購置稅為汽車售價的65,438+00%(不含稅)。車購稅的納稅人為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收受禮品、中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稅率為10%。汽車、摩托車、電車、拖車等除外。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低於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最低應納稅額的,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應納稅額征收)。
自用汽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應稅價值=(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購置稅為所收車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新車購置稅=購車價(含稅價)/1.13 * 10%。
根據財政部財稅字[2000]18號文的有關規定,企業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包括購買、進口、自產、捐贈、有獎或其他方式自用)應計入車輛成本。因為屬於購買固定資產的相關稅費。
我國汽車消費稅的稅率已基本制定,但之所以沒有出臺,是兩種征收方案的選擇,分為五檔或七檔。
按照7檔計算,最低稅率將只有1%;第五檔的最低稅率是3%,這是兩個方案的最大區別。在7級征收方案中,細化了排氣量的分類。只針對轎車,會按照1升、1.5升、2.0升、2.5升、3.0升、4.0升分為7段。最低稅率可低至1%,最高稅率仍為20%。此外,其他檔次的稅率將在3%-25%之間浮動,其他類型乘用車的稅率將在1%-9%之間。
財政部稅政司流轉稅處負責人認為,“按等級征收稅率將是未來汽車稅改革的主要方向,新的汽車消費稅只是針對汽車的生產環節做了相應調整。如果我們想促進工業發展,我們需要鼓勵國內消費者購買汽車。所以,確實可以降低汽車購置稅。目前工作重點還是在汽車消費稅上,購置稅還沒有提上日程。”
壹種是將轎車和越野車子目合並為乘用車子目。
二是乘用車消費稅分為五檔,即1.0升以下的稅率為3%;1.0L(含)至2.2L排量的稅率為5%;排氣量2.2升(含)至3.0升的稅率為9%;排氣量在3.0升(含)至4.0升,為14%;排氣量4.0升以上征收20%消費稅。
三是24座以下乘用車仍適用現行3%的稅率,2.0升(含)至3.0升排量的乘用車適用5%的稅率,3.0升(含)以上排量的乘用車加8%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