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車輛租賃合同按照什麽交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壹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八條,同壹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壹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壹份各自全額貼花。
車輛租賃合同屬於印花稅稅目中的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壹元的按壹元貼花。
1、租賃合同應按合同金額計稅貼花,如合同中只明確規定月租金的,應以月租金乘以租賃月份計算出租金總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在簽合同時壹次性貼花完稅。
2、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中止,多貼印花稅票不能揭下重用。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金額發生變更的,對於少貼部分應及時補貼,多貼的印花稅票不能揭下重用。
二、車輛租賃合同貼印花稅的方式有哪些
1、貼花法。
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並在每枚稅票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註銷或畫銷。納稅人需要通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納稅人需要通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
2、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
壹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壹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對已辦理網上報稅的納稅人,印花稅可在省網報稅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非核定稅種申報(適用於偶然發生且稅務機關未核定稅種進行的納稅申報)”中進行申報。
3、按期匯總繳納法。
同壹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為壹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壹經選定,壹年內不得改變。
4、代扣代繳法。
依據印花稅方面的規定,繳納印花稅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壹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壹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采用該種方法的,可在省網報稅系統的“納稅申報-其他-非核定稅種申報”選擇印花稅進行申報。
三、相關法律法規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車輛租賃合同按照什麽交印花稅?看完本文之後我們就要做好這方面的了解,才能清楚車輛租賃合同是怎麽上稅的,我們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需要依法繳納印花稅,由於車輛租賃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所以其印花稅的稅率是租賃合同中金額的千分之壹。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過哦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