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壹套經濟適用住房:
(壹)申請人應當是已婚、離異兩年以上且撫養子女、喪偶且撫養子女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
(二)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應當持有我市2年以上中心城區常住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轉人員);
(三)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無房或現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四)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家庭收入為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及以下的;惠和園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家庭收入線標準為34800元及以下。
二、申購資料及要求
(壹)《郴州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郴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查公示函》;
(二)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中心城區常住城鎮戶口及身份證;
(三)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
即下列婚姻狀況證明之壹:
1、結婚證書;
2、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則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3、未滿30周歲離異兩年以上的則需提供離婚證明書和財產處分協議書及子女撫養協議;
4、喪偶且撫養子女的則需提供配偶去世證明和子女的戶口證明;
(四)家庭住房情況相關證明。
根據家庭住房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證明:
1、提供由市房產局出具的無房證明;
2、借住親屬或他人住房的由所在單位或街道出具相關證明;
3、房屋(包括廉租房)居住的應當提供房屋合同;
4、有私房(包括房改房、集資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
(五)家庭收入證明。
家庭收入證明可根據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情況分別由下列部門出具:
1、職工即以職工工資總額確定,由單位提供工資發放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均為國家(國有)單位職工的,應由雙方單位分別提供工資發放證明;如壹方為非國家(國有)單位職工的,應提供近期的月工資等有效收入證明;
2、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參照向稅務部門交納個人所得稅的稅基確定,由稅務機關提供證明;
3、對未建帳的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依據稅務部門核定應繳所得稅的《定額核定通知書》計算確定,由稅務機關提供證明;
4、對無固定職業從事微利服務行業的個體勞動者,其職業情況及收入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供證明;
5、退休人員年收入,依照退休工資或養老金計算,由單位或退休工資、養老金發放部門提供證明。
三、申報程序如下:
(壹)申請人到市住建局經濟適用住房審批窗口報名領取《郴州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及《郴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查公示函》並按要求填寫和公示。
(二)有單位的申請人和***同申請人先到單位審查蓋章,然後到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所在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並在單位公示15天。
股份制企業、民(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及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由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審查後蓋章,然後由所在街道辦事處復核蓋章並在戶口所在地公示15天。
(三)申請人將《郴州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及相關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戶口、身份證、結婚證、家庭住房證明、家庭收入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市住建局經濟適用住房審批窗口,領取《申購資料回執單》。
(四)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經審查後符合條件的購房申請人統壹在市住建局辦公大樓大廳和郴州建設工程信息網(:)公示15天。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並經核實,采取隱瞞、欺騙的手段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取消其準購資格。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申請人,於5個工作日後到市住建局經濟適用住房審批窗口辦理並領取《郴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確認單》。
(六)申請人持《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確認單》,按市經房辦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郴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搖號,申請人憑搖號確定的順序號與《購房資格確認單》到市住建局經濟適用住房審批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
(七)申請人持《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到經濟適用住房承建開發單位辦理訂、購房等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