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
2.準備名稱並驗證它。
3.名稱通過後,辦理工商登記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受理設立登記。
1.成都市個體戶營業執照申請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兩張自己的壹寸彩色照片。
4、從事食品、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需準備健康證明及復印件。
二、什麽是營業執照法人?
企業法人是法人的壹種,是指能夠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組織。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企業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負責人。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金數額、章程、組織機構和場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經主管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3.個體戶的營業執照有什麽新規定?
1,個體戶營業執照的新規定是:
(1),新營業執照沒有記載經營範圍。
新版營業執照不再記載經營範圍,商事主體的經營範圍由章程、協議、申請書等確定。將經營範圍的決定權交還給企業,體現了商事登記由“審批”向“核準登記”的轉變。
(2)新執照無註冊資本和實繳資本。
個體戶申請營業執照的條件:
(1)、城鎮無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有經營能力的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業務能力和業務技術。
2、應攜帶以下材料到當地工商所: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本人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從事食品、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應準備健康證明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體經營,也可以在家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