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俱樂部的過程。註冊公司的基本流程:
1,查詢企業名稱
2.在線提供基本信息
3、工商初步備案
4.提交工商局審批,打印營業執照。
5、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辦理稅務登記證
7.獲取所有許可證和其他相關材料。
二。註冊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請公司註冊的法人,股東身份證原件。
2.申請註冊的公司名稱(至少10個名稱)
3.申請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
4、申請公司登記的法人、股東的出資比例
5.申請公司註冊的法人聯系電話
第三,選擇公司的形式:
XXXXXX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等註冊公司。
註冊資本:1萬。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足球比賽管理,體育器材、健身器材的銷售,許可範圍內的廣告業務。體育咨詢服務,服裝、電子產品、日用品加工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投資方名稱:70%股權組長,法定代表人。
北京足球之星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
四。註冊公司的步驟:
1.簽名:去工商局弄壹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妳準備的公司名稱,工商局會在網上(工商局內網)搜索,看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可以用這個。
名,會發出壹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多準備幾個名字,很多名字都是重復的,所以常見的名字不容易通過。)
2.註冊地址:辦公室、廠房或辦公室均可,規定不得在居民樓內辦公。
3、核名通過網文投稿?章程?註冊材料:可從工商局網站下載?章程?樣品或我們組委會提供的樣品可以修改。本章程最後應由全體股東簽字。
4.網上材料提供後,打印出提供的材料,到工商局領取各種形式的公司設立登記,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冊、董事經理監事、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等。填寫後連同《名稱核準通知書》、《公司章程》、《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等壹起提交工商局。考試合格,領取營業執照。
5.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機構刻制公章和財務章。
6.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持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7.辦理稅務登記:領取執照後,向當地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
8.去銀行開基本賬戶:憑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基本賬戶。
群眾組織的建立分為兩個階段:壹是籌備階段。
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發起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社會團體成立的有關文件,領取並填寫社會團體成立申請表。
(1)必要的咨詢
1,省民政廳是省級社團登記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負責為省級社團申辦提供咨詢服務。
2.中標協會的主要發起人可向協會登記機關進行相關查詢,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名稱起草、業務主管單位歸口管理、文字材料準備等。
3.組織登記機關確認主發起人身份,聽取來訪者主要意向後,宣講法律法規,答疑解惑,做好記錄。
4.協商期間未明確業務主管單位的,可以由登記管理機關結合招標學會的實際情況提出。集中建議主要是根據民政部和省級黨委政府在確定業務主管單位的要求和招標社團的主要意向、主體構成、性質特點、類型類別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提出的。
(二)申請組織提交的材料。
1.準備申請。其內容包括:
(1)建立這個社會團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範圍;
(3)社會團體的活動領域和方式;
(四)活動經費和資金來源;
地方性社會組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組織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經費。
(五)社會組織發展的成員及其分布。
申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籌建申請,應當由主發起人或者發起人簽名、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準籌建文件。
3.辦公住宅使用權證明。
申請籌建的社會組織的主要辦公場所是住所。住宅為自購的,應提供產權證明。出租的,應提供租賃合同等使用權證明。住宅的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應當包括住宅的使用期限、面積、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4.驗資報告。
驗資報告是證明申請籌建的社會組織資金狀況的文件。驗資報告應當由法定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
5.發起人和候選人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證明。
保薦機構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簡歷、身份證明、獎懲情況等。簡歷材料需要本人單位人事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機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兼任協會秘書長以上職務,包括其分支機構負責人。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團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審批。
6.公司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參照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擬定。
7.填寫《籌備成立社會組織申請表》(壹式三份,見表1201)。
(三)驗收申請
1.發起人應當將上述全部書面材料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審批。
2.社團登記機關自收到全部籌建材料之日起,視為正式受理申請。
(四)籌建審批
登記機關應當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在此期間:
1.登記機關將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包括對申請內容進行實地考察,召開主要發起人座談會了解情況。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作出不批準或終止準備的決定:
(1)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不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即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其他組織、公民的合法權益,違反社會公德;利用社會組織名義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擾亂經濟秩序。)
(2)在同壹行政區域內,無需成立宗旨和業務範圍相同的社會團體;
(三)申請籌備社會組織的發起人或者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弄虛作假,使用虛假材料和虛假證明欺騙登記管理機關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2.執行內部批準程序。
3.作出審批決定的,登記機關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不予批準的,正式通知發起人;籌備工作獲得批準的,自收到登記管理機關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全部籌備工作(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及時向協會登記管理機關報告籌備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建立階段
經登記主管機關批準,擬成立的社會組織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成立登記,領取並填寫《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章程審批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壹)申請成立註冊合作社時提交的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會員大會會議記錄和通過的章程;
4.成員名單:
有50名以上個人會員或者30名以上單位會員;個人和單位會員混合,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
5.全職員工
6.登記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7.填寫相關表格(壹式三份)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二)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三)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四)社會團體章程審批表;
(二)受理社團成立登記和審查的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