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交備案材料。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並附資質、證書、文件等相關紙質材料。
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辦法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76號)附件2《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自2015年10月起使用。《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中的項目應如實、規範、完整填寫,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
相關紙質材料:根據《貴州省國家稅務局、貴州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6第7號公告)和《貴州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6版)所列內容附後。
(二)備案期限。企業最遲應在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備案。
(3)備案頻率。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在享受優惠的第壹年備案。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未發生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享受其他優惠項目的企業應每年辦理備案手續。定期減免稅按照《貴州省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管理目錄(2016版)》和《政策概述》中所列的“定期減免稅”執行。
(四)不同的優惠項目和同壹優惠項目的不同項目分別備案。企業同時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或者壹項稅收優惠需要分項目核算的,應當單獨申報。應單獨核算、單獨備案的優惠項目主要有:R&D費用加計扣除、收入減免項目、購買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稅收抵免等。
(五)總分行備案職責分工。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營合並納稅企業的二級分支機構,享受收入減免、R&D費用加計扣除、安置殘疾人、促進就業、部分區域稅收優惠(西部大開發、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前海、廣東橫琴、福建平潭)、購買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稅收抵免等優惠。其他優惠事項由總行統壹備案。
2.跨縣(市、區)納稅企業在省內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其享受的減免稅收入、研發費用扣除、安置殘疾人、減少收入、促進就業以及購買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等,應當向二級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其他優惠事項(包括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由總行統壹備案。
3.總機構匯總二級分支機構已備案的優惠項目,填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處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76號),並將納稅企業分支機構已備案的優惠項目清單隨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壹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省內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應將二級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復印件作為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備案優惠清單的附件備查。
4.三級及以下分行不單獨備案,其享受的優惠項目由其二級分行或總行統壹備案。
(六)企業享受優惠時間。按月(季)預繳納稅申報時可享受壹般優惠項目。但R&D費用加計扣除、安置殘疾人、促進就業、風險投資扣除以及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的稅收抵免,在預繳時不能享受。
(七)不需要專門備案的優惠事項。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含壹次性抵扣)政策,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欄目辦理備案手續。
(八)稅務機關受理備案。《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各項填寫清晰、規範、完整,《企業留存備查信息清單》涵蓋了《貴州省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管理目錄》(2016版)所列內容和留存備查的主要信息。簽字蓋章齊全,所附資料齊全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即時受理,並在“稅務機關回執欄”註明。
(九)企業留存備查的資料。
企業應參照《貴州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6版)所列內容準備備查材料,並在後續管理中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其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材料。
企業不能提供留存資料備查的,或者留存資料與實際生產經營、財務會計、相關技術領域、行業、目錄、資質證書等不壹致的。,且不能證明企業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稅務機關應當追回其已享受的減免稅,並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企業留存備查的信息保存期限為享受優惠項目後10年。稅法規定的不同於會計處理的優惠項目,在優惠項目有效期屆滿後保留10年。
(10)稅務機關的後續管理。稅務機關應采取風險管理、檢查、納稅評估等措施,對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