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中應包含企業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經營情況和經營規模制定的差旅費津貼發放標準。對於可以提供出差時間、地點、出差記錄等相關證明資料,並根據企業的差旅費管理辦法以實報實銷的方式發放的合理差旅費津貼,可以在計算當期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差旅費津貼,應並入職工當期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
收入所繳稅款如何計算?
工資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8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在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5-45%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如下:
1、稿酬的計稅方法。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按次計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例如:某員工得稿酬4000元,應繳稅為:4000×;20%×;(1-30%)=560元。獲稿酬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例如:某員工得稿酬2500元,應繳稅為:(2500-800)×;20%×;(1-30%)=238元。
2、勞務報酬的計稅方法。勞務報酬包括個人從事設計、會計、咨詢、審稿、演出、廣告等。勞務報酬所得采取按次計稅的方式,計稅前先減除壹定的費用,減除的數目根據所得額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則減除費用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減除20%的費用。壹次收入畸高的,實行加成征收,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款後,再按應納稅款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如:某員工得勞務報酬100000元,則應繳稅為:100000×;(1-20%)×;40%-7000=25000元。
3、除以上項目要征個人所得稅外,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但是用人單位以現金形式發給員工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要計征個人所得稅。
出差補助不需要交稅,它不屬於工資薪金類收入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那麽接下來我們把這個問題延伸下:出差夥食補助可以不必取得票據,只要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就可以在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範圍內作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壹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八條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條 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 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壹份。所在單位統壹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十壹條 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二條 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壹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對於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壹定比例,具體規定由財政部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