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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收到發票後怎麽處理

出納收到發票後的處理方法:

發票不是報銷憑證,是對方收款憑證。

1、如果只是往來款項,出納將款項支付給對方,則收到蓋上對方財務章的發票,是可以作為支付憑據的。

2、如果是費用支出等,必須有在規定期限內的合法合規發票,方可報銷。

至於報銷,老板讓給報,也要完善相關手續,必須取得發票,並由相關經理在報銷單上審核通過,如果單位需要由會計審核的,還得由會計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擴展資料:

收款憑證是用來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它是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款後填制的。在借貸記賬法下,在收款憑證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應是“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在憑證內所反映的貸方科目,應填列與“現金”或“銀行存款”相對應的科目。

金額欄填列經濟業務實際發生的數額,在憑證的右側填寫所附原始憑證張數,並在出納及制單處簽名或蓋章。

憑證左上角“借方科目”處,按照業務內容選填“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憑證上方的“年、月、日”處,填寫財會部門受理經濟業務事項制證的日期;憑證右上角的“ 字第 號” 處,填寫“銀收”或“收”字和已填制憑證的順序編號;

“摘要”欄填寫能反映經濟業務性質和特征的簡要說明;“貸方壹級科目”和“二級科目”欄填寫與銀行存款或現金收入相對應的壹級科目及其二級科目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憑證下邊分別由相關人員簽字或蓋章;“記賬”欄則應在已經登記賬簿後劃“√”符號,表示已經入賬,以免發生漏記或重記錯誤。

百度百科-收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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