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除了中國,其他國家有增值稅嗎?

除了中國,其他國家有增值稅嗎?

法國增值稅產生於20世紀50年代,是以現行稅制為基礎的。1917年,法國將對各類商品征收的產品稅改為按銷售額征收2%的營業稅。1925將工商企業統壹比例稅率改為按商品種類不同的稅率。這種營業稅是按照銷售總額對每壹個商品交易環節征稅,很多環節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同樣的產品,如果經過不同的經營環節,會產生不同的稅收負擔,這不僅扭曲了商業競爭,也容易導致生產和流通的過度集中。為了解決這個問題,1936年,法國政府將多環節營業稅改為壹次性生產稅。單壹的生產稅雖然克服了重復征收的問題,但未能解決日益嚴重的偷稅漏稅問題。為了減輕逃稅壓力,法國在1948年對商品稅制進行了改革。壹次性征收制度將改為分階段征收制度,產品每通過壹個業務環節都必須納稅。計稅依據是企業經營活動所增加的價值,即允許扣除前壹階段繳納的稅款(包括零部件和原材料繳納的稅款,但不包括固定資產等投資性支出繳納的稅款)。1948年改革時沒有使用“增值稅”這個名稱,直到1954年法國政府將抵扣範圍擴大到企業購買固定資產已繳納的稅款,才正式命名為“增值稅”。

目前,學者們壹致認為,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T S .亞當斯是第壹個提出增值稅概念的人。他在1917年的《國稅院營業稅報告》中首次提出征收增值稅的概念,指出對營業毛利(銷售-進貨額)征稅比對公司收入征稅要好得多。1921年,亞當斯在《美國經濟季刊》上發表了《聯邦所得稅的根本問題》,進壹步提出將企業承擔的租賃稅改為銷售的形式,允許銷售稅和購置稅相互抵扣。1919,德國西門子(W Von Siemens)出版了精美的銷售稅(Veredolt

Umsatzsteuer),建議用稅基減法將多階段交易稅替換為增值稅。1939,美國學者保羅·斯托登斯基(Paul

Studenski)指出,多階段交易稅會隨著交易數量的增加而呈金字塔形(Pyramiding

效果),建議改成增值稅。亞當斯等人曾是當時社會上頗有影響的人物,但壹種新思想能否付諸實踐,並不取決於它是否先進,而取決於它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是否能解決社會現存的矛盾。

在1954法國增值稅誕生之前的30年裏,很多學者都或多或少地研究過增值稅這個話題,他們的理論和觀點都沈澱在浩瀚的舊文獻海洋中,比如法國的朱利安。

Roger),但隨著增值稅登上歷史舞臺的推廣,有兩個重要的人物,壹個是哥倫比亞大學的Carl Schopp(Pr

C.S.Shoup教授),另壹位是法國的莫裏斯·洛爾。

勞雷,勞裏的舊譯本,是英文譯本)。經過漫長的思想發展過程,二戰結束後,Shopp教授帶領專家組在日本推行增值稅。據日本金宏教授介紹,在1950年,基於Shopp的建議,采用了增值稅作為取代營業稅的稅種,但在1954年還沒有實行就被廢止了。65438年至0954年,時任法國稅務總局局長助理的莫裏斯·洛爾積極推動法國增值稅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並取得成功,被譽為增值稅之父。

  • 上一篇:城市生態文明建設自查報告範文
  • 下一篇:春暖花開,英雄凱旋——迎接防疫英雄回家紀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