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填寫表格:《職工繳費工資花名冊》﹙從拷貝的程序中打印出來﹚;機關事業單位還需填寫《蘇州高新區公務員醫療補助審核表》。
⒉報送材料:
⑴經單位蓋章、職工簽字﹙或單位工會、職代會蓋章確認﹚的《職工繳費工資花名冊》;
⑵拷有申報程序文件的U盤。
⒊操作時間:1月15日-3月5日。
⒋業務辦理科室:社會化管理科拷盤、基金結算科接收數據。
⒌註意事項:
⑴盤中參保人員為上年12月份的在職結算人數;
⑵職工繳費工資申報總額為上壹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無全年工資收入者折算成全年工資收入申報)。 職工工資收入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⑶上年12月6日至當年4月1日進企業參保的職工不在此次申報範圍之內,因此如需調整基數,應在3月26日至3月31日之間填寫《蘇州市參保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工資調整花名冊》,報社保機構進行調整;
⑷從4月份起啟用新壹結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職工社會保險各險種繳費基數。逾期未申報的繳費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並列為當年度繳費基數專項審計重點檢查對象。
⑸機關事業單位還需填寫《蘇州高新區醫療補助花名冊》。
(二)新增人員繳費基數申報
首次參保人員、市區統籌範圍內續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由單位在辦理人員增加手續時按起薪月工資申報(不能低於市社保中心公布的最低繳費基數)。
(三)在職人員繳費基數修改﹙上調﹚:以下情況可申請上調:企業在為員工辦理參保手續時少申報員工的工資;員工工資上調,企業願為員工按新的工資進行繳費;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時少申報員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