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報關文件明文規定18歲以上才能帶煙草制品。
開箱抽查的概率不大,不過如果抽查被發現有違禁品,會上黑名單,今後每次過關都會被檢查。
從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或國家進入中國大陸:免稅煙草制品限量: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 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量:酒2瓶(不超過1.5升) 。
在中國境內:
郵寄:
《國家煙草專賣局、郵電部關於恢復煙草及其制品郵寄業務的通知》(國家煙草專賣局、郵電部1993年02月15日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從既要照顧群眾合理需要,又要制止通過郵寄方式倒賣煙草及其制品的原則出發,現決定恢復煙草及其制品的郵寄業務,具體通知如下:
壹、各地從1993年3月1日起恢復煙草及其制品的郵寄業務。
二、郵寄卷煙、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郵寄煙葉、煙絲每件以5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10公斤)。
三、用戶郵寄煙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壹件,不準多件郵寄。郵電部門要加強收寄驗視,防止壹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並嚴格郵件封裝,確保運遞安全。
四、各地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要與郵電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管理,做好工作。
攜帶:
《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旅客異地攜帶卷煙實行限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重慶市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駐南方特派員辦事處:
近壹個時期以來,壹些人利用乘車、船、飛機之便,大量攜帶卷煙進行倒買倒賣,違反了煙草專賣政策,損害了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為維護國家煙草專賣制度,保障旅客的正常合理需要,現通知如下:
壹、旅客異地攜帶國產煙以十條(2000支)為限,外國煙以五條(1000支)為限。二者合計不得超過十條。
二、凡因特殊需要超限量攜帶者,應持有縣以上煙草專賣局出具的證明。
三、請各級煙草專賣局與鐵路、交通、民航、公安、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專賣政策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