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醫保提醒的範本通知是2021。2020年居民醫保繳費截止65438+2月31。請及時付款,逾期不付。
2.由於延遲繳稅,為確保您能及時享受醫保待遇,如有新參保人員,請於65438+2月25日前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失業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後,黨中央、國務院為進壹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主要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作出了制度安排。這壹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為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