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如果存貨報廢損失金額較大,是否有必要進行專項審計

如果存貨報廢損失金額較大,是否有必要進行專項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5號2011》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損失金額較大的(占企業該類資產應納稅成本10%以上,或者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虧損10%以上的),應當有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者專項報告。”如何理解上述條款中“占企業該類資產應納稅成本的10%以上”?如果公司生產經營果蔬汁和罐頭食品,其中罐頭食品過期報廢,應納稅成本為654.38+0萬,年末存貨為3億(其中庫存商品2億,原材料9000萬,周轉材料654.38+0萬),請問這筆資產損失占企業該類資產應納稅成本的比例是多少?100/30000=0.3%?100/20000=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第五章“非貨幣性損失的確認”規定:第二十七條。

報廢、毀損、變質存貨的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應當根據以下證據材料予以確認: (四)損失金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65,438+00%以上,或者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損失65,438+00%以上,下同),應當有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者專項報告。

根據上述政策,存貨資產大額損失是指占企業該類資產應納稅成本的10%以上,或者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損失10%以上。其中“占企業該類資產應納稅成本的65,438+00%以上”應理解為占同類存貨資產計稅基礎的65,438+00%以上,而不能理解為占單項存貨資產的65,438+00%以上。涉案公司生產經營果蔬汁和罐頭食品,其中罐頭食品為淘汰品,應納稅成本654.38+0萬,年末存貨3億(其中:庫存商品2億,原材料9000萬,周轉材料654.38+0萬)。大額損失金額的計算以大類為基礎,企業將存貨分為三類,即庫存商品、原材料和周轉材料。因此,該企業過期罐損失是否符合大額標準的計算方法為:100/20000=0.5%,不屬於大額損失。

要確定是不是大額,如果是,就要報案。

  • 上一篇:創先爭優活動主要內容和相關名詞解釋
  • 下一篇:大同市城區南關派出所行政區域代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