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福建省福清市城頭鎮森林深處的豪華墳墓。這座破壞了山林的豪華墓,占地面積巨大,石雕精美。7名工人壹年多都沒完成(4月4日攝)。
核心提示:雲南發文要求黨員幹部帶頭文明殯葬管理,簡化喪事。率先推行火葬和生態葬。在火葬區,黨員幹部死後必須火化,骨灰存放在公墓,骨灰不得入棺安葬。在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黨員幹部去世後的遺體應葬在公墓或葬在當地政府指定的區域,不留墳頭,不得亂埋亂葬。禁止修建大墓,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不得超過1平方米。鼓勵黨員幹部死後捐獻器官或遺體。
原標題:雲南關於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大力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
* * *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大力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地州市黨委、人民政府,滇中工業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省委辦公廳、省直國家機關廳局,各人民團體、各高校:
《關於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大力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 *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 165438+10月18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進殯葬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3]23號),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表率作用,深入推進全省殯葬改革,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深刻認識推進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
殯葬改革是壹場打破千年舊俗,為新壹代樹立新風尚的社會改革。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事關黨風政風民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殯葬改革,在規範殯葬管理、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殯葬惠民政策、倡導文明、生態、節儉殯葬管理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但是,壹些地方還存在壹些問題,如:火葬區遺體火化率不高,亂埋亂葬、豪華墓等問題依然突出,占用大量耕地和林地,浪費自然資源,破壞生態環境;棺葬、重葬、盲目攀比等落後喪葬習俗的盛行,加重了群眾負擔,嚴重阻礙了我省社會文明的發展。少數黨員、幹部甚至壹些領導幹部在喪事上大手大腳,借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些現象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我省殯葬改革發展的進程,亟待整改。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刻認識推進殯葬改革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壹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殯葬改革的方針政策,緊密結合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壹步完善政策措施,形成黨員、幹部帶頭、廣大群眾參與、全社會共同推進的殯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黨員、幹部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積極推進殯葬改革。
(壹)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黨員、幹部要帶頭文明治喪,簡化喪事。在殯儀館或適當場所集中辦理喪事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可以通過發布生平事跡、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等方式悼念逝者。禁止在居民區、城市街道和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棺木、設置彭羚(堂)、悼念、燃放鞭炮、焚燒祭品。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死亡後,壹般不成立殯葬組織。去世前可在單位或社區或村(居)紅白理事會協助下辦理喪葬事宜,不舉行追悼會。為遺體舉行告別儀式時,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儉簡樸。家屬、親友及其所在單位應充分尊重和支持死者生前的意願或要求,保持喪事從簡。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鋪張浪費,借機斂財。
(2)率先推行火葬和生態葬。在火葬區,黨員幹部死後必須火化。公墓內應當采用骨灰寄存、樹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生態節地葬法集中安葬骨灰,骨灰不得裝入棺材安葬。在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黨員幹部去世後的遺體應葬在公墓或葬在當地政府指定的區域,不留墳頭,不得亂埋亂葬。禁止修建大墓,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不得超過1平方米。鼓勵黨員幹部死後捐獻器官或遺體。少數民族黨員幹部死亡後,應當尊重其民族習俗,按照有關規定安葬。
(3)帶頭文明低碳祭祀。黨員幹部要改變傳統的祭掃觀念,文明低碳祭奠逝者,帶頭獻花、植樹綠化、遠方祭祀、誦讀經典。積極參與社區公祭、集體祭祀、網絡祭祀等現代祭奠活動,引領群眾從註重現場實物祭祀逐步轉向註重精神傳承。禁止在林區、風景名勝區、居民區、城市街道和其他禁火區焚燒祭品和燃放鞭炮。
(四)帶頭推進殯葬改革。黨員幹部要積極宣傳殯葬改革,加強對親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不良殯葬行為,自覺抵制陳規陋習和封建迷信活動,倡導文明新風。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引導,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規喪事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
第三,統籌推進殯葬改革健康持續發展
(壹)加大殯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制定完善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明確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加大投入力度,將農村公益性公墓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給予必要的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重點完善殯儀館、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殯葬公共服務網絡,滿足社會基本殯葬需求。殯葬服務未覆蓋的縣(市、區)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殯儀館建設規劃和立項,202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殯葬服務設施不足或年久失修,應盡快新建或改造。每個鄉(鎮)至少有1個農村公益性公墓。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數量。原則上每個縣(市、區)只允許1個經營性公墓。
(2)大力推廣火葬。各地區要把遺體火化作為推進殯葬改革的重點,努力逐步提高火化率。根據人口、耕地、交通等條件,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步實施的原則,科學劃定和調整火葬區,將城鎮及周邊、重點旅遊城鎮、工業園區、交通便利地區和耕地較少地區劃定為火葬區。火葬區的範圍不得小於現有範圍並逐步擴大。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可暫劃為土葬改革區。各州(市)將於2015年底前上報火葬區劃定調整審批。在火葬區,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必須實行火葬,嚴格執行憑火葬證、墳證或骨灰存放證領取喪葬費和壹次性撫恤金的制度。支持和鼓勵土葬改革地區自願火化遺體,進入公墓安葬。
(三)完善殯葬惠民政策。各地區要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的原則,進壹步建立和完善殯葬惠民政策,力爭到2015覆蓋所有特困群體。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向社會提供更加優惠、便利的基本殯葬服務。
(4)推廣生態殯葬。倡導文明殯葬和低碳祭祀,提高群眾參與生態殯葬的積極性。各地區要建立健全殯葬惠民機制,鼓勵和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采用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骨灰存放或葬區深埋不留墳頭等生態節地葬法,降低土葬比例。加強公墓監管,嚴格執行殯葬法。堅決取締非法墓地,糾正非法建設墓地,治理亂埋亂葬,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堅決查處超規格墓穴墓地和公益性墓地的非法經營行為。在土葬改革地區開展規範、科學、合理的遺體安葬,對符合政府引導方向或模式的給予表揚或適當補助,有效制止亂埋亂葬和不文明殯葬行為。
(五)加強殯葬監管和行風建設。各地區要從提高基本殯葬服務能力和維護群眾殯葬權益出發,進壹步規範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加強殯葬行風建設和整治工作,大力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建設示範單位創建活動,不斷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重點治理殯葬亂收費,堅決糾正利用行業特殊性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並公開曝光。
四、采取有效措施,營造推進殯葬改革的良好環境。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表率作用,把深化殯葬改革作為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黨風政風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基層黨組織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的重要載體,要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目標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機制,確保殯葬改革各項目標落到實處。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殯葬改革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殯葬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民政部門牽頭,組織、宣傳、發展改革、財政、公安、國土資源、工商、林業等相關部門參加。參與、定期研究解決殯葬改革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對殯葬改革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合作,推進殯葬改革。組織要關註黨員幹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宣傳、廣播電視、文明辦等部門應當做好殯葬改革的宣傳引導工作,將殯葬改革的相關內容納入文明創建範圍。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殯儀館、農村公益性公墓等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公安部門要及時做好死者戶籍註銷登記工作,對辦理喪事、擾亂社會秩序的要及時制止;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查處。財政部門要統籌整合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在內的各類資金,加大對公益性殯葬事業的投入,加強基本殯葬服務供給。監察部門要依法嚴厲查處違反殯葬管理法規的國家公職人員,並視情節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做好少數民族人員和宗教場所的殯葬管理工作,引導少數民族推進殯葬改革。
民政部門要主動發揮主導作用,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完善殯葬設施規劃,加強殯葬服務供給,保障基本殯葬服務,規範殯葬服務市場,加強對殯葬行為和殯葬活動的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大力支持殯葬職業技能鑒定和培訓,嚴格按照《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支付喪葬費和壹次性撫恤金。國土資源和林業部門要加強殯葬用地的規劃管理,對符合用地條件的,優先滿足殯葬用地需求;依法制止和查處非法占用耕地或者林地建墳、非法買賣土地建墳等行為。城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罰辦理喪事、祭祀等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醫院停屍房管理,配合殯葬管理部門做好屍體管理和運送工作,杜絕停屍房屍體流入社會造成亂埋亂放;加強人口死亡登記,按規定出具死亡醫學證明。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市場的監管,堅決取締無證生產、銷售殯葬用品和殯葬服務,收繳和銷毀非法殯葬用品。對將遺體或者骨灰裝入棺材等違法殯葬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推進殯葬改革的合力。
(3)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面向基層和群眾,廣泛宣傳推進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宣傳殯葬法律政策,宣傳文明節儉辦喪事的理念,特別是大力宣傳黨員、幹部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火葬、生態葬、文明低碳祭祀等推進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營造有利於殯葬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要以每年4月的“殯葬宣傳月”為契機,在單位、社區、家庭大力開展殯葬宣傳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積極性。將文明殯葬服務和生態安葬納入創建文明城市、文明鄉鎮、文明單位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考核內容,倡導文明節儉、生態保護、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
(4)加強監督管理。各級黨組織要履行對黨員和幹部喪事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領導幹部的喪事活動,要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發布的《關於規範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幹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借喪事斂財的黨員、幹部及其直系親屬,要依法依紀嚴肅懲處。殯葬改革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火化率停滯不前,亂埋亂葬現象嚴重。對黨員、幹部殯葬行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地區和部門,要進行通報、問責,嚴肅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