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局以來,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地稅局的指導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區市縣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協助下,在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納稅人的支持下,秉承為國聚財、為民治稅的宗旨,白手起家,勵精圖治,眾人壹心,銳意進取,事業蒸蒸日上,工作成效卓著。 辦公室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全局政務運行的綜合協調工作以及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地方稅務工作會議等大型綜合性會議文字材料的修改、綜合工作及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局領導的秘書工作,包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組織和記錄,起草會議紀要。
3.負責督查督辦工作,包括:對上級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上級稅務機關有關指示、決定、決議,本機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決定及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確定的重要事項,上級和本級機關領導同誌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進行督促落實。
4.負責市局機關公文處理和印信管理工作,牽頭組織(與信息中心合作)公文處理軟件的應用推廣工作。
5.負責撰寫、匯總和下發全局年度工作總結和工作要點,編寫上報《大連年鑒》、《中國稅務年鑒》有關章節,編輯並上報下發《大連地稅信息》和《工作動態》。
6.負責規劃、組織、協調、考核全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參與向媒體發布重大涉稅案件工作。
7.負責市局機關檔案管理並指導各基層局的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綜合、指導、協調全系統保密工作,辦理群眾來信來訪、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9.負責組織制定全局性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規定。
10.負責接待上級領導。
11.負責市局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的行政經費管理、會計出納、財產物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政府采購分散采購工作;會同機關服務中心做好市局機關住房貨幣化工作。
12.組織全系統的報刊雜誌統壹征訂和市局機關報刊雜誌的訂閱工作。
13.負責全系統機要交通和電話號碼簿編印工作。
14.負責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與維護,組織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協助局領導進行質量管理體系評審。
1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事教育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我局基層局領導班子考核、配備,公務員及工勤人員管理,機構編制管理,行政評價及公務員教育培訓的規劃等項工作。主要職責是:
1.考核基層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及市局機關處以下幹部。
2.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工人技術等級等人事管理工作。
3.實施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項工作。
4.落實崗位目標管理(對市政府)等項工作。
5.管理本系統的人事信息、人事檔案。
6.對本系統出國(境)人員進行政治審查。
7.對本系統人大代表資格進行初審。
8.制定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
9.牽頭組織與實施《基層建設綱要》的落實工作。
10.負責組織、協調行政評價制度的修改完善,組織協調及實施各項行政評價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計劃會計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全系統稅收計劃的分配與下達、分析與報告、調研與調控工作;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報告;負責稅收票證的印制、供應、管理、監督、服務工作;負責重點稅源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主要職責是:
1.分配、下達各征收單位的稅收計劃,分析、通報稅收計劃執行情況,掌握稅源變化,按時向國家稅務總局、省地稅局、市委、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報送有關報表及分析報告。
2.制定稅收會計工作制度,做好與財政、國庫的配合、協調和對賬工作,對全系統稅收會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編制上報稅收會計月報表、年報表。
3.制定稅收統計工作制度,進行稅收統計分析,對全系統稅收統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編制上報各種稅收統計報表。
4.制定稅收票證管理制度,對全系統稅收票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全系統稅收票證印制、發放、管理工作,報送各種稅收票證季報表、年報表。
5.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及時匯總、上報重點稅源報表。
6.負責全系統稅收計劃、會計、統計、票證、重點稅源工作的培訓、考核。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務審計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全系統財務管理、財務會計的審計工作。主要職責是:
1.制定全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並做好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2.對全系統年度財務進行預算、決算;審核、匯總所屬會計單位經費預、決算;編制全系統經費年度預算和決算;上報各種財務報表。
3.指導、檢查、監督和管理全系統經費管理和財務開支;撥付各種款項;按期提供、上報財務報表和經費財務分析報告;預算和審核代扣代繳手續費。
4.對全系統公積金、醫療保險、政府采購、住房貨幣補貼工作進行政策指導、檢查、監督和管理。
5.與有關處室聯合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6.管理、檢查、監督全系統財產物資管理和行政收費工作。
7.組織全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及考核工作。
8.接待安排省、市有關部門的財務預、決算審計和檢查。
9.對違反上級有關財務、審計方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策法規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綜合性稅政工作的組織、協調以及行政執法的規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建立、完善全系統普遍適用的行政執法制度;組織編報地方稅收立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稅收立法工作。
2.組織、建立、完善綜合性稅收工作行政審批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協調建立、完善、維護減免稅信息管理系統;統計、分析上報全系統綜合性行政審批情況。
3.負責本級稅收規範性文件的法制化、規範化工作;協調涉稅規範性文件的審核、會簽工作;審查備案的涉稅規範性文件。
4.健全、完善並貫徹各項執法責任制制度;接受上級部門的驗收檢查,指導監督基層局建立完善執法責任制工作。
5.對基層局執法行為進行全面、日常、專項、專案監督檢查和年度檢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度;協調人事、監察部門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6.建立、完善稅收行政執法委員會工作制度;負責市局稅收行政執法委員會的組織、協調、監督和落實等日常工作;負責執委會會議籌備、會議材料審查、會議組織、檔案管理、監督決議落實等項工作;負責對基層局稅收行政執法委員會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7. 負責承辦市局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及行政訴訟應訴案件;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賠償工作的指導和統計上報工作。
8.收集整理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建立完善地方稅收法規庫;管理維護大連地稅網站法規庫及日常政策法規公告網頁。
9.組織、協調、實施上級政策法規部門牽頭布置的綜合性執法工作。
10.組織或配合稅收法制的培訓工作;組織稅收行政執法資格及執法能級認證和發證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管理。
11.制定和完善稅務行政處罰制度;協調、統壹稅務行政處罰的程序、手續、權限及處罰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數額較大的罰款案件聽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綜合統計、分析上報全系統稅務行政處罰情況。
12.組織制定、完善、監督落實稅務行政許可制度;對稅務行政許可聽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綜合統計、分析上報行政許可執行情況。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征收管理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地方稅收征管的計劃、組織、指導、協調、監控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訂並監督執行稅收征收管理制度、規程和辦法。
2.負責地方稅收征管體制、征管模式、征管運行機制的改革和完善工作,協調解決稅收征管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3.負責建立和完善征管工作監控指標體系,分析、調度、考核和評價征管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和上報征管報表。
4.負責征管信息系統(征管軟件)征管業務需求以及征管信息化應用項目的推廣和征管信息數據的分析、監控。
5.負責全市稅源的管理、分析和監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確定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裁決納稅爭議。
6. 負責全市稅務登記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以及市內四區的稅務登記工作。
7.負責全市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及滯納金的業務指導,審核、審批緩稅,負責欠稅的統計、分析和欠稅公告的發布工作。
8. 負責全市稅控收款機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負責稅控收款機數據的采集、分析、監控工作,建立“以票控稅”管理機制,負責稅控發票綜合管理並組織實施。
9.統籌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納稅服務工作,協調各稅種管理與綜合管理關系,建立全市稅收分析、評估、稽查、服務互動機制。
10.負責委托征收綜合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統籌協調個體稅收定額管理。
11.負責征管資料的檔案化管理和征管文書的印制、管理、發放工作。
12. 負責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納稅大戶評定、各類評比表彰、資格審核中涉及到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有關納稅情況。
13.負責建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稅責任制度和全市地稅協稅護稅工作。
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流轉稅管理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營業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稅收政策指導及稅種征收管理工作,負責涉外稅收的綜合性工作和反避稅工作,負責全國稅收資料調查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營業稅稅政指導、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指導。
2.按規定辦理營業稅減免稅審核審批手續。
3.負責組織營業稅及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日常調研、檢查、協調和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營業稅及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稅(費)源調查、收入監控、資料統計和分析工作。
5.根據營業稅及文化事業建設費特點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強流轉稅(費)的征收管理意見並監督落實。
6.負責涉外稅收的綜合性工作和反避稅工作。
7.負責全國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產與行為稅管理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筵席稅、屠宰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以下簡稱財產行為稅)的稅收政策指導及稅種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財產行為稅稅收政策指導及財產行為稅稅收政策在貫徹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
2.按規定辦理財產行為稅減免稅監督檢查、備案、審核和審批手續。
3.組織財產行為稅的日常調研、協調和業務培訓工作。
4.組織財產行為稅的稅源調查、統計、分析及收入監控工作。
5.根據財產行為稅特點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強財產行為稅征收管理意見並監督落實。
6.負責印花稅和耕地占用稅委托代征的指導、監督、檢查及印花稅票代售許可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政策指導及稅種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指導工作。
2.負責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工作。
3.負責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事項的審核、審批和上報及減免稅工作。
4.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調研、協調和業務培訓工作。
5.負責企業所得稅的稅源調查、收入分析和資料統計工作。
6.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企業所得稅政策。
7.根據企業所得稅特點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強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意見並監督落實。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個人所得稅管理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指導及稅種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個人所得稅稅政指導及本稅種涉稅事項審批。
2.組織個人所得稅的日常調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業務培訓工作。
3.組織落實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收集和分析外籍人員、中方駐外人員的有關納稅信息。
4.制定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監控、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5.協調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稅收協定。
6.根據個人所得稅特點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意見並監督落實。
7.組織個人所得稅的稅源普查、收入監控、資料統計和分析工作。
8.負責制定、完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稅前扣除辦法和年度匯算清繳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納稅評估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納稅評估綜合管理、個體及各類集貿市場稅收定額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稅務機關的納稅評估工作規定,制定全系統納稅評估制度、規程及辦法。
2.負責全系統納稅評估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實施對納稅評估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評價。
3.負責全系統宏觀納稅評估,協調各稅政處開展分稅種納稅評估工作。
4.負責建立和維護各類納稅評估指標及預警值,綜合運用稅收征管及外部經濟管理的涉稅數據分析納稅疑點,派發評估工作任務。
5.負責制定個體、集貿市場核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6.負責制定個體定額標準及考核指標,並進行監督和評價。
7.負責全系統納稅評估和個體定額管理相關業務培訓工作。
8.負責納稅評估和個體定額管理工作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稅務稽查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組織、計劃、部署、指導、協調、考核、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調研和指導全系統的稅務稽查工作。
2.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稅務稽查的制度、規程和辦法。
3.制定稅務檢查計劃;確定檢查範圍和對象;明確檢查工作要求。
4.組織查處全市重大偷逃抗稅案件,對重大或疑難案件組織合議。
5.組織開展全系統的稅收專項檢查和重點稅務稽查工作。
6.受理、批辦、轉辦、督辦和組織查處各類涉稅舉報案件,審核、呈報案件查辦結果。
7.與公安、司法機關聯系溝通,協調涉嫌犯罪的稅務違法案件移送工作。
8.檢查、考核全系統的稽查工作。
9.統計、分析、上報和通報稅務稽查有關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征管工作的意見、措施。
10.核發、使用和管理稅務檢查證件。
11.編輯稽查案例,組織全系統稽查人員的稽查業務培訓。
12.組織全系統稽查復查工作。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科技信息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起草信息化工作規劃、方案,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總結。
2.負責信息化建設的立項管理和項目建設管理。
3.制定信息化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以及管理辦法,組織檢查、考核全系統信息化工作。
4.負責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職稱評定管理工作。
5.負責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電子數據的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及相關考核工作;協調外部電子數據的采集與交換。
7.負責編制信息化建設及日常運行維護經費預算。
8.負責計算機類固定資產及網絡設備管理(包括制定設備配置標準、審核采購申請、設備調撥與報廢管理等)。
9.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全局的紀檢、監察工作。主要職責是:
1.監督檢查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2.受理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稅務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3.調查處理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4.組織實施全系統的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5.組織實施全系統的黨風廉政教育工作。
6.監督檢查全系統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的情況。
7.搞好廉政制度建設,制定有關稅務監察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領導幹部在任、離任審計,幹部選拔任用,大宗物品采購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黨委為市局機關黨組織黨建工作和全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組織貫徹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監督檢查基層單位的落實情況;
2.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系,領導所屬單位的黨的工作;
3.對黨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4.負責兩級中心組和處級領導幹部政治理論學習,牽頭組織開展學習型機關和地稅文化創建活動;
5.組織全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培樹、宣傳和表彰先進典型,加強對文明單位的監督檢查;
6.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對基層單位的檢查、指導;
7.協助局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民主評議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8.領導所屬單位工會、***青團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9.負責統戰工作,牽頭組織社會公益活動及普法教育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老幹部處為市局機關的職能處室,負責地稅系統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
2.指導基層局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勞動工資等工作;
4.監督檢查基層局貫徹落實離退休老幹部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5.定期征求離退休老幹部對全系統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及時掌握離退休老幹部的思想狀況,深入細致地做好老幹部的思想工作,適時開展壹些有利於老幹部身心健康的活動;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8.了解掌握老幹部的健康狀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定期保健和體檢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納稅服務處(電子稅務支持中心)根據市局授權,行使機關處室職能,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納稅服務的綜合、協調等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落實上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工作的各項規定,規劃、組織、指導、協調、監控和考核全系統納稅服務工作;
2.制定或組織制定全系統納稅服務工作制度;
3.負責全系統辦稅公開的規劃、組織、指導、協調、監控和考核工作;
4.負責建立市級層面稅企信息溝通渠道,收集反饋意見,協調解決納稅人反映的納稅服務問題;
5.負責辦稅服務廳(室)建設標準的制定、功能的確定、窗口的設置、環境的布置以及檢查、考核工作;
6.負責全系統外網網站的規劃、管理和相關欄目的維護工作;
7.負責規劃、組織、協調、管理、維護和考核12366納稅服務熱線;
8.負責外網“中國稅務第壹博客”和內網“納稅服務”欄目的內容維護工作;
9.負責全系統的納稅服務工作培訓、考核;
10.負責全系統納稅服務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