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運輸服務企業分為船舶代理業和客貨運輸代理業。?第四條 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是本市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市)、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金州區、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主管部門是所轄區域內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的行政主管部門。水路運輸服務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水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必須依法取得《中華人民***和國水路運輸服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設立內資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申請人應向市港口與口岸局提出申請;在其他縣(市)、區設立內資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申請人應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港口與口岸局統壹核發《許可證》。?
設立外商投資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由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審核並報省交通廳轉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取得《許可證》。
取得《許可證》的單位,還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營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第六條 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穩定的國內水路運輸客源、貨源;?
(二)有與業務經營範圍相適應的機構及專業人員;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營業設施;
(四)有符合下列規定的最低限額註冊資金:?
1、經營船舶代理業務的為20萬元人民幣;?
2、經營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的為30萬元人民幣;?
3、同時經營船舶代理和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的為50萬元人民幣。?第七條 申辦《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下列文件:?
(壹)水路運輸服務企業開業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企業章程草案;
(四)擬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資金證明;?
(六)辦公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七)企業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名單、職務、簡歷及身份證明;?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八條 《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水路運輸服務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濟類型的,應當按申辦《許可證》的程序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變更企業名稱、住所等事項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後,向原審批部門備案。?
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終止營業,應當到原審批部門繳銷《許可證》,並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第九條 船舶代理業務經營範圍為:?
(壹)承攬客、貨源;?
(二)安排和聯系貨物配積載、裝卸船或旅客上下船;?
(三)聯系船舶作業所需拖船、浮吊等;?
(四)辦理旅客中轉、貨物中轉或儲存;?
(五)代售客票或簽訂運輸合同;?
(六)結算、交付票款或運雜費;?
(七)通報船期或貨物到港情況,辦理承運驗收、貨物交付;?
(八)聯系船舶修理和船舶燃料及其他用品供應;?
(九)協助處理屬於承運人責任事宜和客貨運事故;?
(十)承運人委托的其他事項。?第十條 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經營範圍為:?
(壹)聯系船舶、訂艙,簽訂運輸合同;?
(二)聯系貨物裝卸、儲存,簽訂裝卸作業合同;?
(三)辦理貨物提取、交付;?
(四)結算交納運費、票款和港口費;?
(五)辦理貨物運輸、作業所需證明;?
(六)協助處理托運人、收貨人責任事宜和客、貨運事故;
(七)旅客或托運人、收貨人委托的其他事項。?第十壹條 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壹)不得超過批準的經營範圍從事業務活動;
(二)就同壹委托事項,不得同時接受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的委托;
(三)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從事經營活動;
(四)不得為無水路運輸經營資格或超範圍經營的企業或船舶提供服務;
(五)不得壟斷客、貨源或強行代理;
(六)不得假冒、轉讓或塗改《許可證》和業務單證及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