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當地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2、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除此之外,具體不同的行業還有不同的稅務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 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壹年。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五十五條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