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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發票需要我代蓋章嗎?

法律主觀性:

發票是國稅機關納稅的重要依據,所以發票必須齊全。發票的開具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格式,發票的擡頭和欄目缺壹不可。普通發票需要蓋章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印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按照號碼順序填寫,項目齊全,確保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打印壹式兩份,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上述兩項規定分別屬於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對自開票和代開票有效。需要註意的是,發票必須只加蓋發票專用章,公章和財務章不符合要求。關於發票1蓋章的其他問題。發票可以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答:不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票應當加蓋專用發票印章。2.發票上同時蓋有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可以嗎?答:不需要,發票只需加蓋發票專用章即可。3.發票上蓋有發票專用章,但印章不清晰。我該怎麽辦?a:妳可以在發票旁邊加蓋公章,或者用紅墨水將發票作廢。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還有效嗎?發票是有效的。5.發票沒有按要求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怎麽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654.38+0萬元罰款;非法所得予以沒收。6.發票的記賬本要蓋章嗎?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必須按數字順序填表,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壹次性打印全部復印件,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所以發票記賬不需要蓋章。7.發票專用章名稱與賣方名稱不壹致。發票有問題嗎?答:不壹定。如果是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代征稅款的商家開具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委托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家)名稱不壹致,屬於正常現象。8.代開發票怎麽蓋章?答: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款人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稅務機關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時,需加蓋代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代開發票專用章。普通發票必須蓋章,蓋章不能是納稅人公司的財務章或公章,必須是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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