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公司變更註冊地址需準備的材料
變更註冊地址壹般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3.股東會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4.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5.新住所的使用證明,自有房產的房產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租賃合同,期限壹年以上的,附房產產權證復印件;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7.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