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人,是指在壹定的代理範圍內,為委托人代理各種稅務事宜的人。稅務師壹般以客戶的名義處理涉稅活動。稅務代理收費標準:企業辦理稅務登記、變更、註銷手續1 . 300元;個體工商戶在200元/次。2.代理稅務登記驗證換證企業300元/次;個體工商戶在200元/次。3.辦理200元/次非增值稅發票的領購和印制手續。4.代理納稅申報或納稅申報200元/次。5.代繳稅200元/次。6.代理延長申報手續1000元/次。7.代理人申請減免稅、退稅,按稅額的0.5%收取,不足100元的,按1000元收取。8.代理申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年審3000元/次。9.按總資產或銷售額(營業額):500萬元及以下,5000-30000元/納稅期(年),代納稅人進行稅務稽查(含全部稅款);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3-5萬元/納稅期(年);超過100000元的,協商約定最高不超過100000元/納稅期(年)。此外,該費用不得超過經審計的調整金額的5%。10,制作涉稅文件1000-30000元/次。11.代理人申請行政復議,在涉案稅款的3%以內進行協商。12.聘請的稅務顧問總資產在500萬元以下,10000-30000元/戶。年份;總資產5-10萬元,2-5萬元/戶年;資產額超過654.38+00萬元,協商約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戶。13,年銷售額年納稅申報表(含全部稅金)為500萬元以下,10000-30000元/年;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3-8萬元/年;年銷售額100000元以上,協商約定最高銷售額不超過150000元/年。14,計時收費標準不得超過200元/小時。《關於規範稅務代理收費的通知》規定,稅務代理收費屬於中介服務收費。稅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委托人自願有償的原則,嚴格按照業務流程提供合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