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條目應該是:
1.收集時:
借方: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付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款項和暫收款。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以外的應付或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收集費是多少?
代收費用是壹個企業代其他企業收取的費用。比如物業管理企業、公司向居民收取的水、電、氣、燃氣、維修基金、租金等。比如移動話單中的代收費用,就是為網絡運營商收取的壹些信息費用,包括上網的壹些費用,壹些定制的收費信息,都是代收費用。
代收、預收、代付哪些項目不屬於增值稅征收範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1,收稅
(1)委托加工消費稅的消費品代收代繳消費稅。
(2)銷售貨物(車輛)時,向買方收取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
2.收費
(1)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代征情況如下:
(壹)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征收時應出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財政票據;
(3)收到的款項應全額上繳財政。
(2)貨物(車輛)售出時買方支付的車輛牌照費。
(三)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3.收取預付費用
(1)符合以下條件的預付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買方;
②納稅人將發票轉讓給買方。
(2)銷售貨物和辦理保險時向買方收取的保險費。
(三)航空運輸企業收取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其他航空運輸企業代收代付的價款。
4.代購代銷
(1)在下列情況下購買的貨物,不征收增值稅:
(壹)受托機構不墊付資金;
②賣方將發票開具給委托方,受托方將發票轉發給委托方;
(3)收貨人按照銷售額和賣方實際收取的增值稅(代理進口的貨物由海關收取增值稅)與發貨人結算貨款,並收取手續費。
(2)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