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通過簽約代扣自繳的方式,繳入指定國庫征收處的“待報社會保險費”專用賬戶,稅務機關按日征收,開具稅收繳款書,通過橫向聯網系統繳入國庫,可以報銷。社會保險費和社會保障是有區別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統籌調劑,在勞動者遇到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勞動者只要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按規定繳納了各項社會保險費,就可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待定解決方案和社會保障之間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待遇報銷解決辦法是指退休人員因歷史原因未能按時領取應享受的養老金待遇,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解決領不到養老金問題的政策措施;而社會保險是指國家和社會為了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福利而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2.適用範圍不同:待遇報銷方案主要適用於因歷史原因未能按時領取養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員,而社會保險適用於各類參保人員,包括在職人員、退休人員、失業人員、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等。
3.解決方案不同:待遇報銷的解決方案是由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實現養老金待遇替代;社會保險是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來保障參保人在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方面的權益。
綜上所述,待遇報銷(待報)的解決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具體政策措施,而社會保險是壹項長期的社會保障制度,兩者性質和目的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延長繳費滿五年仍不滿十五年的,可以壹次性繳費滿十五年。
文章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不足15年的(含按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可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不滿十五年(含按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