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關於印發2022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現將2022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資基數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申報對象
所有參加本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21 12 13至2022年3月6日。
三、繳費工資基數標準的上限和下限
2022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低工資基數為4250元,上限工資基數暫為21821元。
第四,申報口徑
1.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2021年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申報其2022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
2.用人單位2021新增人員的,以起始月工資收入為基數申報工資基數。
3 .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並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在繳費工資基數的上下限範圍內,依據傷殘津貼申報繳費工資基數。
4.繳費工資基數構成按照《工資總額構成規定》、《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規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執行。
5.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屬用人單位,2021 12.30之前無需申報丹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材料
社會保險申報材料: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匯總表、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
六、申報方式
社會保險申報方式:已開通“網上經辦賬戶”的用人單位,可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申報;未開通“網上辦理賬戶”的用人單位,需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區、鄉鎮、街道申報。
七、特別說明
1.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告知勞動者本人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單位繳納的數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的數額;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公共場所公布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數、單位應繳納的數額和實際繳納的數額、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總額和實際繳納的數額,接受職工監督。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費工資基數的,2022年3月7日-10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該單位2月份繳費工資的110%確定2022年的繳費工資基數。為保證2022年征繳工作的順利開展,建議廣大參保單位選擇2021 12 31做好2022年繳費基數的申報工作。
聯系電話:869268808692685386926969
附件: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網上申報流程
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
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
丹陽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2021 12 10